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珠海一男子被行政拘留七日
2020-02-08 11:02

文/羊城派记者 吴国颂
2月7日,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依法对拒不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拒绝执行居家隔离的市民陈某阳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1月31日,陈某阳(男,42岁,珠海户籍,住前山翠微)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其与家人于日前从湖北回到珠海,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按照防控工作规定,要求陈某阳及家人居家隔离。2月6日中午,明知隔离期并未结束的陈某阳带着家人驾车外出。发现这一情况后,社区工作人员和前山派出所民警于当日15时前往其住处,要求其严格执行居家隔离规定,如有生活需要可以联系社区协助。但陈某阳拒绝执行居家隔离,并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民警依法将陈某阳传唤到公安机关调查。
经调查,陈某阳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香洲警方对陈某阳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对拒不执行及扰乱阻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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