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出台“复工复产20条”,暂定3个月执行期
2020-02-07 16:19 羊城派 原创
突出主动服务、精准支持

文/羊城派记者 王丹阳 周聪 张豪
图/羊城派记者 宋金峪 梁喻

2月7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举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葛长伟在会上介绍, 目前,企业复工复产进入关键阶段。为了提振企业信心、加大保障力度、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也就是网上所说的“复工复产20条”。

“复工复产20条”突出主动服务、精准支持,聚焦当前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现实困难、关键环节,从保障用工、减轻负担、优化服务等方面集聚政策合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主要涵盖5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保障复产用工。出台加强防疫指引、落实复工条件、统筹做好防护、拓宽招工渠道等4项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疫情带来的员工返程难、防疫难的问题,明确要求指派专人指导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一企一策帮助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以及口罩等防控物资购置等现实问题。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集中隔离点的中小企业,明确由当地政府集中安排。

第二个方面,降低用工成本。出台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援企稳岗补贴等3项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企业短期内营收锐减、资金短缺,难以覆盖正常用工刚性支出的矛盾,允许企业延期缴纳“五险一金”;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一定比例对企业进行补贴。

第三个方面,减轻经营负担。出台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减轻企业租金负担、加大技改资金支持、发挥国有企业关键作用等4项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缓解支出压力、化解经营风险。特别是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租金负担重、合同履约风险高等问题,明确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明确相关国有企业在货款回收、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合同履约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支持。

第四个方面,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出台加强金融纾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担保融资和租赁融资、优化企业小额贷款服务、优化企业征信管理等5项政策措施。主要针对因疫情打乱企业生产计划,导致短期现金流断档、征信不足等问题,抓住国家多种政策工具同时发力的窗口期,帮助企业获得流动性支持、降低财务成本。此外,针对当前重点防疫物资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专门明确了加大对相关企业扩大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负压救护车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紧缺零部件生产的资金支持。

第五个方面,优化政府服务。出台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完善审批工作“直通车”制度、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境外采购快速通道、强化涉企信息服务支撑等5项政策措施。主要是从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办事和生产需求出发,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最大限度让企业办事“不见面”、“不跑腿”。特别是针对目前防疫物资紧缺,亟需加大进口的情况,明确要设立防控物资进口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治疗物资实行“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担保放行”等作业模式,确保通关“零延时”。在投资项目建设方面,全面实行项目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坚决防止出现项目申报无门、审批服务出现断档的情况。

葛长伟介绍, “复工复产20条”是阶段性政策举措,暂定3个月,从2月6日,也就是昨天开始执行。在这期间,中央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广东省遵照执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加大惠企扶企力度。下一步,省里面将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开工复产的实际问题。(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孙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