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丁玲 通讯员 穗市监
2月6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二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羊城派记者梳理发现,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是依然当前口罩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涨价最高达6.6倍。美芝林、穗和堂、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善和堂药业等均被点名。具体案件如下:
案例一:
1月30日,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广州市从化双松药店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以190元/盒(10个)、单价19元/个的售价销售购进价12.5元/个的“绿爽”牌舒适防护口罩且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销售上述普通劳保防护口罩的均价高达每个19元,远超其于疫情爆发前销售口罩每个0.5元的价格,亦远超同期电子商务平台均价4元/个的售价。
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从化区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立案调查。
案例二:
2月2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州连锁有限公司金碧世纪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泰邦弹性防护口罩,每包2只,在2020年1月23日至30日期间销售价格为29.8元/包。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22日以单价13.5元/包购进700个上述口罩(非医用口罩),进销差价达120%。
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于2月3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三:
1月29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对广东善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东晓南分店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29日,在广州市海珠区侨港路73号营业场所销售PM2.5折叠式防颗粒口罩(型号规格:呼气阀、3只装、9500V)进货价22元/盒,销售价48元/盒。
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案例四: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广州市美芝林大药房有限公司富国路第六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进货成本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在2020年1月21日当天将其销售的口罩从5元/盒迅速提价为10元/盒。
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30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五:
2月1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广州穗和堂药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1月21日以16元/包的价格购进5包一次性口罩,并于1月22日以售价50元/包全部售出。
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于2月1日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六:
1月30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华强杂货店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28日在美团网上有销售口罩,销售的价格为39元/包,上述口罩的进货价仅为10元/包。
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于1月31日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七:
1月29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广州御恒堂贸易有限公司南浦第一分店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灭菌型浅蓝橡筋)60只/袋,2020年1月20日销售价格7.5元/袋,2020年1月23日销售价格50元/袋,涨价约6.6倍。
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案例八:
2月3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市健康仁生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销售健康防护口罩进货价5元/包,销售价25元/包;日用口罩进货价4.5元/包,销售价25元/包;医用口罩进货价1.375元/个,销售价2.5元/个。同时,当事人销售“万通”感通片等4种药品,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受访者供图
责编 | 莫谨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