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疫情期间做好煤炭供应和电力保障供应
2020-02-05 11:45 羊城派
电力企业要坚持时间服从安全和质量,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节点

文/羊城派记者 程行欢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在其官网连发两文,要求各煤炭部门和相关企业做好煤炭供应保障工作。对于电力相关企业则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

image.png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表示,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1月31日全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督促辖区内煤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煤炭生产工作,强化内部管理,维护职工健康,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在产煤矿要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加强井下生产系统安全检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春节假期停产煤矿要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在复产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中央煤炭企业、地方国有煤炭企业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煤矿生产供应工作,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为电力、热力等公共产品生产供应提供强有力的煤炭保障;民营煤炭企业也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煤炭保供稳价工作。

在电力可靠供应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则要求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医疗机构、隔离区域、医用物资生产运输企业等疫情防控单位和场所情况,并将其列为重要电力用户,指导供电企业予以重点保障。

供电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电力用户分类管理,对党政军机关、疫情防控机构场所、铁路民航通讯单位等重要用户特事特办,采取增加供电回路、配备应急电源、加强线路检修等措施,千方百计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水平。

另外,电力企业要坚持时间服从安全和质量,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节点,及时修订施工作业方案,重新确定合理工期,严禁抢进度、赶工期。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机构要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制定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措施,严禁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而“带病”强行复工复产。(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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