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2月3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公告,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最高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相关案件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前来检察机关办理阅卷等诉讼业务的,全部顺延至2月3日后安排;对于春节假期提交诉讼业务办理、诉讼流程查询等申请的,检察机关将在2月3日后及时办理回复,请相关人员保持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应当及时告知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将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依法加强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三、对需要查询案件诉讼进程、阅卷或听取意见的,除确因需要到现场办理诉讼业务等特殊情况外,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等网络平台或电话等方式申请,全省检察机关将采取电话告知诉讼权利、提供电子卷宗等方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四、对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各类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将严格遵守办案期限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受理、移送、流转和办理,案件管理部门将切实做好相关案件办案期限的监督管理工作。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对办案期限提出意见的,各级检察机关将依法及时审查,并答复相关诉讼参与人。
五、请前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检察机关将配备防护、消毒用品和设备作相应消毒处理。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3日
附:全省市级以上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接待电话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020-87118957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020-38281650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0755-25868400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0756-2637615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0754-88927100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0757-82063108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0751-8468110
河源市人民检察院 0762-3899020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0753-2186206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0752-2827520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0660-3380092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0769-22366576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0760-88883674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 0750-3935779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0662-3360859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0759-3582114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0668-2938116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0758-2753856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0763-3370944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 0768-2682169
揭阳市人民检察院 0663-8232508
云浮市人民检察院0766-8989155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020-31650192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