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景瑾瑾
1月30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全力做好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市各在建工地、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燃气企业、供排水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要求。其中,要求加强商品房交付活动防疫工作,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生效期间达到交付期限的项目需要交付的,倡导双方协商推迟交付。
支持建筑企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延迟开工
对于房屋建筑市政工地,《通知》要求做好入场检查。入门口必须对进入工地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并做好相关的信息登记工作方可进入工地。加强工地疫情监测。在建房屋市政在建工地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人员的流动,有疑似症状或工作期间突发疑似症状的工人必须立即安全撤离务工及宿舍区域,实施隔离,报告属地住建及卫生防疫部门处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工地疫情监测,对所有在建工地从业人员实行疫情日报制度。配备防护口罩。要配备合理数量的防护口罩,严格要求在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进入工地须带好口罩。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对工地食堂、宿舍、浴室、厕所等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注意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做细做好节后复工计划方案。
针对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从业人员众多,人员流动性大、异地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及早做好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安排,支持建筑企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延迟开工,支持务工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延迟返工。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预案应包括根据疫情变化,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强化工地饮食、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开工后对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假期与疫区相关人员接触情况报告台账,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各区住建部门要协助房屋市政工程建设企事业单位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及时送院诊治,并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措施。
倡导商品房双方协商推迟交付
《通知》要求,加强对物业管理项目的疫情防控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物业住宅小区人行、车行出入口的秩序维护工作,对非小区业主、住户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要做好拜访对象、事由等情况的登记工作。对于已实行封闭管理的物业管理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有条件的物业住宅小区可在人行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取消疫情防控期间社区文化活动、人员聚集活动。对在物业管理项目内采取自行隔离观察防控措施的业主(住户),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提供协助。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狠抓卫生安全,加强物业管理项目环境卫生保洁,垃圾须及时清运,严禁堆积,重点对电梯内部、公共场所等部位进行消毒杀菌。要按照各区政府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和要求,配合社区做好联防联控工作,一旦发现物业管理项目内发生疫情或不配合疫情防控行为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如实汇报。
对于房地产市场行业,《通知》要求,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生效期间,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长租公寓企业暂停举办集中宣传、促销等公众聚集活动,待疫情过后再行恢复。加强人员登记管理,督促各方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不得进入经营场所,切实做好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防护措施。
《通知》提出,加强商品房交付活动防疫工作,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生效期间达到交付期限的项目需要交付的,倡导双方协商推迟交付,对必须如期交付的,应全力做好商品房交付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分期、分批实施交付,并提前通知属地防疫部门和各区住建部门。商品房交付现场应集中设置出入口,并在出入口设置体温测量仪,配备足够的一次性防护口罩。提前达到交付条件的项目,适当延期开展商品房交付工作。要按照各区政府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和要求,配合社区做好联防联控工作,一旦发现管理区域内发生疫情或不配合疫情防控行为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如实汇报。
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监测
《通知》要求,各燃气公司、各储配站要全面了解职工外出情况,及时掌握动向,特别做好公司春节的人员流动情况登记工作,重点做好对湖北籍员工的管理工作,关注其家属情况,暂缓召回回家探亲的湖北籍员工。督促燃气企业所有在岗人员,特别是送气工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确保用户用气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与用户的接触,时刻关注送气工的身体情况,发现身体不适的要尽快安排回家休息。督促指导各燃气公司、各储配站做好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公司内部和站房的消毒工作,办公区域保持通风,做好员工防御新型病毒性肺炎的宣传工作。督促指导各燃气公司、各储配站做好公司和气站的封闭性管理,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要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监测,严防供水水质污染;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测,严禁污水直排。加强人员作业防护,为作业人员配备必备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接触生活污水的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戴好手套、口罩,做好防护,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局、各相关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办,对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的,或各区住建部门未公开举报电话号码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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