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快速侦破1宗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件
2020-01-31 02:16 羊城派
警方提醒:疫情当前,谨防上当受骗

文/图 羊城派记者 张文 通讯员 薛元义

1月30日记者从韶关市公安局获悉,韶关警方仅用时18小时,就成功侦破韶关市第一宗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1月29日晚,韶关市曲江区市民李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于1月27日晚在网上向一名微商购买口罩,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720元后被拉黑。

接到报案后,韶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联合相关警种立即开展案件研判,办案民警根据案情反映和调查情况,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32岁的汕头潮南籍男子郑某亮。在省公安厅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协调组织和汕头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民警于1月30日下午15时许在汕头市潮南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亮,缴获作案手机一部。

嫌疑人

警方郑重告诫,任何利用疫情进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警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疫情当前,务必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以下诈骗手法:

1.以检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毒为名行骗:

不法分子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公共场所寻找外来人员,谎称由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增多,必须经过体检和检查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检查的过程中盗取受害人财物;或以办“健康证”为名骗取受害人钱财。

2.以推销假药行骗

假冒政府部门或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部门给你在的单位打电话,推销假冒的防疫情药品;假冒药物研究(医疗)机构的名义,推广所谓防疫情“新药”;用假冒伪劣药品贴上外文标签,冒充国外研制的新药,故弄玄虚。

3.以“代销骗购”的手段行骗

不法分子通过其他渠道要求代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消毒产品,然后找“托儿”冒充学校或者部队等单位的领导到该店要大量订购,这时代销商店(药店)就会找到推销产品的不法分子求购,不法分子以预收货款或定金的名义进行诈骗。

4.以“献爱心”的形式行骗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通讯工具等多种方式,冒用红十字会或民政等部门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利用群众的同情心理进行诈骗。

5.以“迎接上级检查”为名行骗

不法分子先以联系其他业务的名义骗取公司业务员信任,然后以 “上级要来检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需要购卫生用品”为由,要求公司业务员按照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购买,并许诺给回扣,以此骗取钱财。

6.以子女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名行骗

不法分子给家长打电话,谎称是学校的工作人员,以孩子在学校里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已被隔离,在医院救治为名,要求家长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 “住院费”,以此骗取受害人钱财。

7.冒充航空公司、旅游平台客服行骗

近日,多家航空公司、旅行平台都推出了最新相关退改保障。消息一出,骗子就趁此添乱,利用疫情打着“退改签”的幌子设计了新骗局。针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及旅游公司都发布了应急预案和退改签办法,旅客可通过官方渠道咨询了解。接到退改签的电话或短信,一定要拨打航空公司官方电话核实情况,不要拨打短信中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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