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民可通过网络、电话办理医保业务
2020-01-30 23:32 羊城派 原创
延长报销申办时限,疫情结束后1年内均可办理

文/羊城派记者 周聪 通讯员 穗医保中心宣

1月30日,记者从广州医保中心获悉,为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防止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网上办理、电话办理的方式申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多项业务均可网办 异地就医人员可临时备案

广州市医保中心介绍,目前穗医保多项业务可直接通过网络渠道受理。包括:打印个人缴费历史、职工医保待遇解冻、退休状态修改、更改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确认、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确认、生育津贴待遇申领等。

资料图:羊城派记者 周巍  摄

市民只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入广州市医保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页面,选择您所需办理的业务并根据指引提交申请即可。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提交申请后将及时处理,并会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向您反馈业务受理情况,相关业务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即可办结。

记者了解到,如属于异地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滞留异地或因工作等原因前往异地的相关人员,因病需在异地住院治疗。可以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在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均可直接记账结算。

针对外地来广州的相关人员,如在外地参保并且在广州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亦可通过就医的医疗机构可以向广州医保中心反馈,广州市医保中心会协助联系市民参保地的医保部门为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延长报销申办时限  疫情结束后1年内均可办理

广州市医保中心介绍,对于因滞留异地需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或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异地门诊产检或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未能直接记账结算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可先自己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并备齐资料,在疫情结束后前往各医保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为了确保参保人有充足的时间办理报销手续,广州市医保中心延长了零星报销业务的办理时限,在疫情结束后的1年内均可提交资料办理。

电话可办生育保险就医备案转院

记者了解到,在疫情影响期间,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不受原选点限制,可直接联系各医保分中心办理转院手续。

广州市医保中心提醒各位市民,如参保人办理的业务不是特别紧急,建议不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前往各医保分中心服务大厅,如确需现场办理,请务必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医保中心将对进入大厅的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请参保人理解并主动配合排队接受体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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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樊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