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丁玲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30日,该局公布了一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
案例一: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广东集和堂医药有限公司江南中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某批次“自吸过滤式口罩”(成人型)进货价4.8元/个,2020年1月21日后大幅提高售价至28元/个。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海珠区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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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在该区叠景路168号合生广场南区停车场入口处发现吴某涛(个人)在售标称“巧妙”MASKS 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其中蓝色“巧妙”MASKS 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10片/包)进货价12元/包,销售价25元/包;灰色“巧妙”MASKS 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10片/包)进货价15元/包,销售价35元/包;“巧妙”儿童款防雾霾口罩(非医用)(2片/包)进货价11元/包,销售价20元/包。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海珠区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该区安康源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药房销售的普通劳保口罩(每包50个装,非医用口罩),2020年1月24日进货价为40元/包,随后大幅提高售价至125元/包至150元/包。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白云区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区姐妹百货店销售的一款“折叠式颗粒防护口罩”(型号:8002A)50包,未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按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海珠区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六: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广东恒大医药有限公司嘉韵街分店销售的“香雪抗病毒口服液”及“一次性使用口罩”“自吸过滤式防颗粒呼吸器”(规格为KN90)“折叠式白色防尘口罩”(规格为KN95)等三款口罩均未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按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海珠区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七: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广州市海王星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如意健康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药房销售的一款“三邦”牌高效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型号:9801V)未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按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番禺区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八: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广州民望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舒适型防护口罩(50片/盒)”未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按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增城区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将集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