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这类人在公共场所朝人吐口水最高可能判死刑
2020-01-30 10:44 羊城派 原创
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向他人吐口水,无论是否故意,或都涉嫌犯罪!

羊城派记者 董柳

朝人吐个口水就被判刑,一般是很少见的,但也有朝人吐口水惹来杀身之祸的,比如下面这位:

朝人吐口水分分钟惹上杀身之祸

不过,当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发生,随口吐痰可能分分钟就摊上“大事”从而被判刑。

1月29日,湖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针对近日少数地方出现的妨碍疫情防治、拒绝强制隔离或治疗、扰乱医疗秩序、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等六种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其中第二条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在公共场所向他人吐口水,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该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省公安厅发布的通告

其实,不光在湖北,在广东或全国其他省份,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在公共场所向他人吐口水,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也涉嫌犯罪。

因为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在接受羊城派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已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彭新林介绍,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彭新林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49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或者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等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州南站行人戴口罩。羊城派记者 梁喻 摄

彭新林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是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如果是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彭新林说。

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表明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故意在公共场所向他人吐口水,那么其就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在公共场所向他人吐口水并非故意,但造成传染病传播,愣是把自己弄成了“超级传播者”,造成了严重后果,涉嫌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在当下疫情防控的紧要时期,积点“口德”吧。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樊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