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何晶
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发布通知:
一、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上海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
此前,学校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一旦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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