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来袭。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月23日凌晨发布消息,自1月23日10时起,武汉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而在今天,湖北省内的多个高速公路入口封闭,其它出武汉市的高速公路口也已开始封闭。
春节假期后,很快就是工作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拒绝到武汉工作?武汉一些单位因疫情停产,职工工资怎么算?员工回武汉过年,年后无法出城回单位上班,工资又咋算?羊城派记者就有关社会关注的问题,专访了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蔡飞律师。
危险面前,医务人员能否拒绝上班?
“不可以。”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蔡飞律师受访表示:“无论是之前的SARS或是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显然从未见医务人员拒绝过,我们向医务人员致敬,这个问题纯粹是假设。”
他同时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第28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员工是否可以拒绝到武汉工作?
“可以拒绝,但特殊工作的人员除外,这里不展开论述。”蔡飞说,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若被派到武汉工作而感染是否属工伤?
“属于。”蔡飞表示,虽然只有个别地方有明确规定属于工伤,但他认为全国范围都应认定。
他举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视同工伤。”《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视同工伤。”
“不过关于这个问题,也仅仅一些地方有明确的规定,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明确。个人意见,因为工伤是指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害,强调受伤与工作具有密切关联性。即便《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这样的规定,但因工作场所已存在这样的危险性,如果没有到疫区工作就不会感染,因此应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予以认定。”蔡飞说。
武汉因停产后职工工资怎么计算?
蔡飞表示,如果停产,工资的支付标准则非常明确,一个月内正常发放,超过一个月的,则看情况。
他解释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员工回武汉过年,年后无法出城回单位上班,工资咋算?
对于这个问题,蔡飞表示:“工资照常发放。”
他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不过因为特殊性,本次规定是按甲类方式处理。)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被隔离过或感染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拒录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吗?
“绝对不可以。”蔡飞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我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他指出,需注意的是,如果受到歧视,可直接起诉。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决定在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的第三级案由“9.一般人格权纠纷”项下增加一类第四级案由“1.平等就业权纠纷”,以处理关于就业歧视等方面的纠纷。
如果不幸感染,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蔡飞表示,如果真正是感染了,原则上是支付病假工资,而病假工资是按正常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多数地方规定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可。至于一些人认为如果患病被隔离的,按正常工资发放,笔者不认可这种观点。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的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至于全国各地的工资支付规定中,原则上也是规定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便,比如广东、江苏、浙江、北京,但也有不同的规定,比如重庆、上海。
蔡飞说:“很多人认为,既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以为被隔离就一定可以获得正常工资,我对此不认可,我认为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这种被隔离的人员,是指未患病的。如果是确认患病而被隔离的人,则应按病假工资支付,而如果按病假工资支付,则按大多数地方的规定,单位发放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可。”
事实上,他说,很多地方就有这样的差异规定,明确了要排除是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才正常支付工资。比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第二十八条则规定,“对依法被列为甲类传染病或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病人或者其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另外,如下几个地方的工资支付规定也有类似的规定,被隔离的人,只有排除了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才可视为正常劳动。《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五条。
如果不幸感染,可以获得多长时间的医疗期?
蔡飞表示,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上述非工伤的医疗期,是按病假工资支付的。(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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