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警方提醒小心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骗局
2020-01-23 18:30 羊城派 原创
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最高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文/羊城派记者 郑诚 通讯员 佛公宣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增多,一些不法分子也蠢蠢欲动,伺机行骗。23日,佛山公安结合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实施违法犯罪的行径,整理出惯用的犯罪伎俩,提醒市民仔细分辨,提前防范。

一、以检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毒为名行骗

不法分子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公共场所寻找外来人员,谎称由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增多,必须经过体检和检查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检查的过程中盗取受害人财物;或以办“健康证”为名骗取受害人钱财。 

二、以推销假药行骗

1、假冒政府部门或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部门给你在的单位打电话,推销假冒的防疫情药品;

2、假冒药物研究(医疗)机构的名义,推广所谓防疫情“新药”;

3、用假冒伪劣药品贴上外文标签,冒充国外研制的新药,故弄玄虚。

三、以“代销骗购”的手段行骗

不法分子先寻找药店或其他商店要求代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消毒产品,然后其他不法分子冒充学校或者部队等单位的领导到该店要大量订购,这时代销商店(药店)就会找到推销产品的不法分子求购,不法分子以预收货款或定金的名义进行诈骗。 

四、以“献爱心”的形式行骗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通讯工具等多种方式,冒用红十字会或民政等部门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利用群众的同情心理进行诈骗。  

五、以“迎接上级检查”为名行骗

不法分子先以联系其他业务的名义骗取公司业务员信任,然后以 “上级要来检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需要购卫生用品”为由,要求公司业务员按照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购买,并许诺给回扣,以此骗取钱财。 

六、以子女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名行骗

不法分子给家长打电话,谎称是学校的工作人员,以孩子在学校里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已被隔离,在医院救治为名,要求家长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 “住院费”,以此骗取受害人钱财。 

七、冒用上级部门名义行骗

不法分子冒充上级主管部门,以要求订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手册”为名实施诈骗犯罪,此种作案方式主要针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不法分子主要冒用省教育厅的名义。 

八、冒充航空公司、旅游平台客服行骗

近日,多家航空公司、旅行平台都推出了最新相关退改保障。消息一出,骗子就趁此添乱,利用疫情打着“退改签”的幌子设计了新骗局。

警方表示,目前网络信息发达,若社会公众编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从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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