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中"购房借读"设置过渡期,2013年停止执行
2020-01-21 23:32
《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公布

羊城派记者 景瑾瑾 通讯员 林建娜

1月21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了《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2020年佛山中考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26日。在招生方面,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范围及录取办法基本不变,提前批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与2019年做法保持不变;新增4所学校艺术类计划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设置过渡期。

3月15日至3月26日中考网上报名

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政策,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佛山市教育局多次广泛开展调研,综合多方意见,在去年中考政策的基础进行了调整,形成《意见》。

根据中考日程安排,2020年佛山中考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26日,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31日,全省统一考试为6月20日至22日,答题卡扫描、评卷、登分公布成绩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5日,各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6日至7月下旬。2020年考试科目与去年保持不变,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部分科目的考试顺序和时长有变化。

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范围及录取办法基本不变。提前批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与2019年做法保持不变。佛山一中所有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的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继续采用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的做法。(注:提前批9所学校是指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

完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机制,佛山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区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公办民办高中各类计划招生统一纳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设置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录取。严控已被录取考生的二次录取,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或无计划招生。

新增4所学校艺术类计划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

《意见》提出,优化第一批艺术类计划招生办法。新增禅城实验高中、南海区第一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4所学校艺术类计划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增加优质学位全市共享。第一批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参照普通高考经验,采用文化课和术科分的“合成总分”排序投档模式录取:合成总分由文化课总成绩(含加分)、术科成绩各占50%组成,设置文化课总成绩和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合成总分的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继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大力增加职业教育学位资源供给,进一步扩大中职学校优质学位面向全市招生规模,承担高水平中职学校、省市双精准专业项目建设的学校和专业全部面向全市招生,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有序分流。

进一步增强考试招生保障能力。进一步推进中考“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政策,试行全面清理招生入学证明事项,对满足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审核验的事项,取消或减少要求家长和学生提供证明材料。继续加强考点统筹规划和建设。

优化中考政策性借读生政策。参照佛府办〔2019〕11号文,设置过渡期类(持有本市居住证,2018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或已备案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继续适用于2020至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2023年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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