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20-01-19 23:58 羊城派 原创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文/羊城派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穗纪宣

记者1月19日从广州市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番禺沙头街道办事处对沙头垃圾压缩中转站及周边白泥塘、排水沟环境污染整治不力问题。番禺区沙头街沙头垃圾压缩中转站及周边白泥塘、排水沟长期污染严重、恶臭扰民。2015年至2018年8月沙头街收到相关信访投诉36宗。2018年8月25日,国务院督查组根据群众举报对此问题进行实地暗访并于次日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曝光。经查,时任沙头街道办分管白泥塘以及排水沟管理和维护工作的副主任冯福洪,落实区政府相关部署不到位,没有安排职能部门对白泥塘和排水沟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沙头街农业中心主任的冯超良,在落实区政府相关部署过程中工作不到位,直至被中央电视台曝光时仍未开展实质性工作,负直接责任;时任沙头街爱卫办负责人的陈锋清,对垃圾压缩中转站管理不力,负直接责任;时任沙头街爱卫办负责垃圾压缩中转站副主管张震山,对垃圾压缩中转站管理不力,负直接责任。2019年11月,冯福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冯超良、陈锋清、张震山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化区江埔街道办在农村扶贫开发项目验收中不负责任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从化区江浦街汉田村、和睦村建设了14个农村扶贫工程项目,合同价共计120.48万元。工程完工后,江埔街道办作为项目主管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对上述项目进行验收,结果均为合格,并支付了工程款。2018年经巡察发现,除1个工程外,其余11个工程存在明显偷工减料、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等问题,涉及金额10.48万元。江埔街道办对上述扶贫项目管理、监督不力,验收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扶贫资金损失。罗耀光作为时任江埔街道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州市梅州水库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潘灶新推进大昌围交通桥重建工程不力问题。2013年12月,梅州水库管理中心获得上级审批同意,重建龙门县永汉镇大埔村大昌围交通桥,计划实施时间为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2015年12月,该项目在公开招投标后正式开工建设。但因推进工作不力,直至2018年9月市委巡察时该建设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造成不良影响。潘灶新作为梅州水库管理中心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增城区新塘镇残疾人联合会职员罗丽珍未及时核实救助对象信息问题。新塘镇政府从2014年起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和发放生活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助金”)。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新塘镇在辖区内17名残疾人已死亡的情况下,仍继续发放1至8个月不等的“两项补助金”,金额合计2.05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罗丽珍作为新塘镇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负责残疾人领取“两项补助金”的动态管理工作,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10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助金已全部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四起典型问题,有的对污染防治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力;有的对脱贫攻坚工作不负责,监管缺失;有的对民生工程不上心,效率低下;有的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不认真,造成损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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