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沈婷婷
1月15日晚,深圳市教育局通报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试行)》)意见征集情况,征集意见期间,市教育局对收到的建议统一整理分成了34类,其中19类意见和建议被市教育局采纳或部分采纳。
如“每项综评的内容尽量在学校完成,或者学校牵头组织,孩子参加”的建议,市教育局就予以采纳。事实上,该项建议在新综评方案中已有体现,即综评25个重要观测点中除第3和第23点外,其余项目均由学校组织开展。第3和第23观测点内容分别为:“尊敬老师,尊重长辈,遇到师长主动问好,在家孝敬长辈。"“每周至少完成1次家务劳动,每天整理好自己房间。”有15类建议“不予采纳”。
如对于取消综评的建议,市教育局明确表示“不采纳”,理由是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新综评方案是对上级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总体部署。
对于“取消‘综合素质未达标不能报考省级高中学校’这一规定,取消和中考挂钩。”的建议,市教育局也“不采纳”。理由是:《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是国家教育政策的要求。
同时,《方案(试行)》规定,综合素质评价达标学生可以参加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综合素质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学校。全市共有88所普通高中学校,其中,广东省一级学校57所。深圳市教育局表示,新方案将根据社会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方案修改完成后,将按照相关程序要求逐级上报研究,并争取尽快公布。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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