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1月8日下午,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连南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钟志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清远市委批准,清远市纪委监委对钟志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志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贪欲膨胀,以借贷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高额利息,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扰乱市场秩序。
通报指出,钟志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犯罪。
经清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志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清远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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