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涉嫌受贿一案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正永、陈国强作出逮捕决定。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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