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省份公开高速公路收费费率表,公众可网上查询
2020-01-06 22:57 央视新闻
一些省份对客车实施降档收费,例如广东省四类客车按三类客车收费

客车按里程精准收费

从今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29个联网省份的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这几天不少人反映收费的金额跟原来不一样了,个别车辆收费金额异常。昨天(5日),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通过技术手段改变了收费方式,实现了精准收费。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 顾志峰:比如从保定到石家庄,可能会有很多条路径到达,所以我们在原来就按最短路径收费。那么现在这次改革以后,撤销省界站,我们都按精确路径收费,所以有些车辆它看着是比原来的费额可能高了,但实际上它是回归到它应该交费的水平,它是体现了多用路多付费的原则。

顾志峰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在高速公路沿线,每逢有交通量发生变化的路段,均新建了门架,每个门架负责收取其所在路段的费用,实现了分段精确收费,也就是说走多少路交多少钱。也因此,在走了两点之间较长路段的车辆,其通行费较之前按照最短路径计费的费额会有增加。另外,收费额取整规则也由原来的取整到“0元、5元”调整为ETC车辆取整到“分”、人工收费车辆取整到“元”。

以经京开高速公路出城去往黄村方向的小轿车为例,若在高米店出口驶出,共计约9.4公里,按过去的标准通行费为5元,如按精准收费规则约为4.7元,收费有所减少;若在金华寺出口驶出,共计约11.8公里,按过去标准通行费为5元,如按精准收费规则约为5.9元,收费将有所增加。

29个省份公开高速公路收费费率表

交通运输部昨天表示,29个省份都将收费费率表在网上公开,公众可以公开查询,部分客车的收费标准降低。

2019年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实施后,各地客车的收费标准(收费费率和收费系数)未作调整,仍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各类客车的收费标准均未提高。目前,29个省份都将收费费率表在网上公开,公众可以公开查询。

新修订的标准将核定载人数为8人和9人的小型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今年1月1日起,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 顾志峰:我们把它统一降为一类车型,这样它的通行会基本上是至少下降了30%到50%。所以这一部分车辆实际上也是这次改革的受益者。还有一些省份,对客车实施降档收费。例如上海市二类客车按一类客车收费,广东省四类客车按三类客车收费,这些地区相应客车的收费标准也显著降低。

针对少数收费站出现拥堵的问题,交通运输部表示:在撤站、并网的工作推进中,交通运输部已经要求每个收费站在入口、出口方向至少各保留一条人工/混合车道,满足人工交费车辆通行需要。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 顾志峰:我们是要求它这个收费站必须设置一部分ETC专用通道的,剩下的都要改为混合车道,也就是ETC也能过,人工交费也能过,这样的话,这一部分它就可以作为调节的。

货车改为按车型收费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时,收费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数(车型)收费,不少货车车主感觉高速公路收费比以前高,交通运输部表示,货车在满载的时候收费低,空载的时候费用会高一点。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 顾志峰:我们是按照2018年每个省全年高速公路上所有货车的实际的载重量乘以它的公里数,加权平均计算它一个实载吨位,以这个作为依据,制定收费标准。因为收费标准是各个省制定,它不是交通部来制定。为了降低货运物流成本,我们交通部又专门发文,要求这个标准必须比满载标准低10%,不能小于10%。

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同一辆货车满载货物时,按轴收费的标准肯定会低于计重收费,而在货车半载乃至空载的情况下,收费可能会高于从前。

以河南省为例,以前计重收费为每吨2元,现在按轴收费6轴货车的收费标准为45元/次。

假设6轴货车装载10吨货物,以前计重收费需要缴20元,现在按轴收费需要缴45元,缴费比以前高。

假设6轴货车满载49吨货物,以前计重收费需要缴98元,现在按轴收费需要缴45元,缴费比以前低。

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对各地费率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分析,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实现货车收费标准比满载至少下降10%,绝不允许各地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货车负担。

对于网上出现的货车司机收费金额异常,顾志峰表示,目前交通运输部已经派技术人员对并网系统进行调整。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 顾志峰:我们现在有这个投诉渠道,只要是多收钱,全部给退回去,这个不会让老百姓吃亏,很坚定。而且出现这种异常的这个,没有收费的。你像网上十几万,几万,当时基本上都抬杆都放行了。登记完车号以后,我们核实清楚情况,不可能现场收费。

救护车不属于免费车辆 将免费安装ETC

前几天上海高速上救护车行驶至出口时被收费站拦下要求缴纳通行费,对此,交通运输部表示,已要求各地交通部门主动联系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为救护车辆免费安装ETC。

2004年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表示,救护车辆不属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免交车辆通行费车辆范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全国高速公路一体化运行的新要求,各地对自行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清理规范。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 顾志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一些个别省份对救护车是实行延续过去的办法免费的,但是从我们国家的行政法规来讲,它没有规定。

顾志峰表示,取消省界站以后,救护车跨省行驶,如果政策不统一,一个省交费,一个省免费,会带来非常多的问题,车辆也快不起来。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 顾志峰:我们都要求地方交通部门主动和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联系,主动给救护车辆免费安装ETC,让救护车在过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时候,能够不停车快捷通行,第一时间完成这种救助生命,完成救助。所以救护车辆通行是完全有保障的。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
实习责编 | 张韧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