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唐珩
2019年2月17日,旅客路肇(化名)在乘坐安庆至昆明8L9960航班时将两枚硬币扔向飞机,致航班取消,全机旅客滞留。随后,祥鹏航空起诉路肇财产损害,要求路肇赔偿损失123358元。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件一审判决结果——支持祥鹏航空诉讼请求,路肇需赔偿123358元。
羊城派记者获悉,路肇曾不服判决,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又撤回上诉。
一审判赔偿12万元
根据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公开的民事判决书,路肇在登机过程中将两枚硬币扔向飞机机身方向,其中一枚硬币落于飞机机身下方,另一枚硬币落于左侧发动机前方约1米处,后硬币被机场工作人员发现,造成该次航班取消,航班全体旅客滞留机场。
而后,祥鹏航空对飞机进行排故和维修,并安排旅客过夜住宿和航班补班飞行运送旅客,产生了维修排故费用、旅客住宿费用、旅客赔偿费用等一系列支出共计123358元。祥鹏航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判令路肇赔偿原告损失12335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接到诉讼后,宜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3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路肇辩称,祥鹏航空应及时安排其他航班运送旅客从而节省旅客滞留的费用,且自己的行为没有造成飞机故障,航空公司检修的费用过高。
路肇还辩称,自己文化水平不高,事发时是第一次坐飞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机场广播没有播报提醒旅客注意事项,亦有一定过错。事发后,路肇已经受到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也认识了自身的错误,现家中经济困难,请法庭酌情判决。
宜秀区人民法院认为,依据祥鹏航空提交的照片及情况说明,路肇抛洒的两枚硬币落于飞机机身及发动机附近,依据事发时的情形以及正常人的理性判断,不能排除有其他硬币落入机身或发动机的可能性。
为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祥鹏航空及时对飞机进行排故和维修具有合理性,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滞留旅客的食宿补偿等费用应当由路肇承担,故对祥鹏航空提出的要求路肇赔偿损失123358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其次,硬币并非乘坐飞机时禁止携带的物品,即使航空公司发现路肇随身携带了硬币,亦无提示说明的义务。而路肇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其向飞机抛洒硬币可能导致硬币落入机身或发动机的情况,故法院对路肇提出的航空公司未尽提示提醒义务从而具有过错的答辩意见不予采纳。
宜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路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损失123358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随后,路肇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路肇于2019年9月24日递交书面申请撤回上诉,并获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依照法律规定,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二审民事裁定书,准许路肇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旅客抛硬币“祈福”如何治?
近年来,旅客向飞机抛硬币“祈福”的事件屡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仅2019年就有5起向飞机抛硬币“祈福”的事件发生。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拦截或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扔硬币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乘客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不过,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发现,尽管受害者众,但近些年来除祥鹏航空外,仅深圳航空于2017年对向发动机投掷硬币的乘客徐某提起民事诉讼。
在该案中,法院同样支持了航空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徐某赔偿深圳航空机组住宿费、省客大巴费用、头等舱旅客住宿费、经济舱旅客住宿费、旅客夜宵费、旅客早餐费等共计72531.77元经济损失。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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