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1 19:13:00

明天起,广东高速执行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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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车主注意!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

有新变化啦!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批复》,自2020 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除外)调整计费方式,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新收费标准有哪些变化?

跟粤游君一起来看看吧~


8、9座客车改为一类车


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

客车车型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

其中


车长小于6米的8座9座小型客车

由原来的2类车调整为1类车

货车和专项作业车

均是按轴数与最大允许总质量分为6类车型



根据批复

客车、货车执行相同的收费费率,即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执行原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车执行3类客车收费系数);


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


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点击可查看大图)


货车统一按车型收费


2020年1月1日起

货车由计重收费统一

改为按车(轴)型收费


计重收费 ↓

以收费站现场称出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收通行费,不同吨位车辆收费金额不同,多装多收费,少装少收费。


按车型收费 ↓

以车辆轴数为依据计算收取通行费,同一轴数对应的不同吨位车辆,不论装多装少,都执行同一收费标准。



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后

对单个车辆来说

应交的通行费额“有升也有降”

粤游君给大家举个例子

比如,一辆6轴货车行驶100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其满载状态下车货总重49吨,计重收费应收260元;其空载状态下车货总重19吨,计重收费应收238元。


改为按车型计费后,无论满载或者空载,都收费245元;往返程“满载去、空载回”情况下,按车型收费(490元)比计重收费(498元)少收8元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表示,载重较少的货车应交通行费额相比计重收费有所上升,且载重越少,越接近空载,其应交通行费额增加的幅度越大;载重较多的货车应交通行费额相比计重收费有所下降,且载重越多,越接近满载,其通行费额下降的幅度越大


高速公路实行分段计费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

高速公路将通过ETC门架

实行分段计费


分段计费是将高速公路按照相邻的互通立交、入/出口收费站划分为一个个独立的收费区间,各收费区间分别计算费额收费的收费模式。


届时,将通过高速公路主线每个收费区间上设置的ETC门架计取该区间的费用,需要计费的匝道里程,由入/出口收费站实行代收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介绍,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为简化分段收费过程,进一步降低车主通行成本,我省取消了枢纽互通(即在不同高速公路相交叉的位置上,通过立交及各方向匝道形成的互通立交)匝道计费,合计减少收费里程84公里。经行枢纽互通行驶不同高速公路的车辆收费里程将减少,收费金额也会相应降低。


ETC门架计费金额精确到“分”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收费金额基本上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元”。明年1月1日起,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所有收费区间将按照实际行驶里程、费率标准精确计费,收费金额统一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分”,ETC车辆分段扣费,收费金额取整到“分”;人工收费车辆分段计费,出口合并收费,收费金额取整到“元”。



高速公路计费规则改变后

除单独定价的桥梁隧道项目

收费金额持平外

大部分路段的客车收费金额

相比现行“有升有降”

如广清高速庆丰至朝阳站一类车现收费金额为2元,取整到分后收1.77元,收费金额下降0.23元。


朝阳至江高站一类车现收费金额为4元,取整到分后收4.34元,收费金额上升0.34元。


广深高速全程分段计费后,一类车合并收费金额为73.66元。


广氮-大观路收费区间也将按照1.49公里的收费里程,精确计费为0.9元。


注意!ETC用户有优惠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表示,按照国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将继续严格执行对ETC用户的95折通行费优惠,同时,现行的其他通行费优惠政策也将调整为对ETC车辆给予通行费优惠。



对收费有异议怎么办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如对高速公路收费情况有疑问,可在收费站现场提出,以便及时处理;现场无法及时处理的,可致电粤通卡服务热线96533或广东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服务投诉热线96998。


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收费公路联网运营和服务规程》(试行),投诉自受理后,一般4个自然日内完成核实处理。因系统等原因造成车主多缴费的,核实后可进行退费;多缴的费用在经确认退费后3个自然日内退回。


普通公路四座大桥调整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计费方式有关工作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普通公路上仍在收费的汕头市南澳大桥、佛山市广和大桥、佛山市三水大桥和湛江海湾大桥等4座大桥也将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部分车型的收费标准有所调整。汕头市礐石大桥收费站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收费。



文章转载自广东发布

素材来源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