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今日听证: 三套方案皆涨价 支持者人数相当
2019-12-27 11:30 羊城派 原创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套方案分别上涨5.26%、36.84%和43.16% 支持人数相当

文/羊城派记者 唐珩

12月27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包括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荔湾区、番禺区大学城、黄埔区(不含原萝岗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会上,24名听证会参加人对三套听证方案阐明了看法,三套方案的支持者大致相当,9人支持方案一、7人支持方案二、8人支持方案三。

为何2017年刚刚调整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时隔两年又要调?广州市发改委解释,2016年至2018年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均小于同年经监审核定的污水处理定价成本。

现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污水处理收费综合单价为1.11元/吨。其中,居民类污水实施阶梯式收费,三个阶梯具体收费标准为0.95元/吨(26立方米以下)、1.43元/吨(27到34立方米)、2.85元/吨(34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为1.40元/吨,特种类污水处理费为2.0元/吨。

本次听证方案一中,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元/吨、1.5元/吨、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26%;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36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68.57%;特种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

方案二中,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3元/吨、1.95元/吨、3.9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84%;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1.91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43%;特种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0%。

方案三中,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36元/吨、2.04元/吨、4.0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3.16%;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2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9.29%;特种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

以一户家庭每月产生30立方米污水来计算。以现在的收费标准,要缴纳30.42元污水处理费。按照公布的三个新方案计算,则分别要缴纳32元、41.6元、43.52元污水处理费。

在听证会上,普通市民消费者多数支持居民收费上涨较少的方案一,而专家学者、非居民消费者则支持“普涨”的方案二,也有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为了最大限度解决污水处理成本倒挂问题、减少频频听证,支持一次到位、涨幅最大的方案三。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参加人陈伟雄表示,近年来对于污水处理的整体要求比以前高很多,新水厂标准也比以前要高。提高污水处理费对于企业持续发展、解决融资问题均有帮助,消费者也希望能建立比较好的价格管理体系。方案二采用了普涨概念,相对来讲收费比例比较统一。

广州市政协委员曾春航表示,污水处理费涨价时,不能过度考虑人文关怀,不过在制定具体政策时可以对弱势群体另外给予补助。他还表示,目前的阶梯水价划定不太合理,希望第一阶梯能根据广州处在亚热带的环境和生活习惯给予提高。“此外,涨价成本不包括管网和厂房费用,只是污水处理费,如果未来随着污水处理量增加,自然成本下降,希望广州市发改委举行一次听降会,打破‘听证会=听涨会’的传言。”

广州市政协委员刘根生称,近年来,广州市污水处理进入攻坚阶段。方案三充分体现多使用者多付费原则,同时通过阶梯收费达到节水导向,可覆盖16-17亿成本,在相当长时间解决多年以来成本倒挂问题。方案三每户居民每月增加6-9元的范围,对生活影响不会很大,还可以促进节水。

广州市人大代表张思君也表示,从长远角度谋划和考虑,上调幅度最大的方案三更适合广州市未来污水处理的需求,而且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和其他大型城市相比完全可以承受。她表示,为了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工作,建议将环保黑名单的企业负责人也纳入征信系统。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广州市发改委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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