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洪燕 李晓凤
90后男子罗某达因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取保候审在家休养期间,没有工作没钱花,恰好获悉一要好的初中同学想找女朋友,便注册微信小号,假装给同学介绍女朋友,实则自己假扮女性,用小号与同学网聊网恋,骗得该同学一万多元。
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今天(12月27日)表示,该院近日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罗某达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以诈骗罪,判处罗某达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2018年6月23日凌晨,罗某达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男装摩托车载着黄某纯、罗某澜从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经206国道往汤南镇新楼村方向行驶,零时许行至汤南镇新楼大桥路段时先碰撞到大桥栏杆,继而碰撞到一辆停放在桥头的小型轿车,造成黄某纯、罗某澜受伤,双方车辆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从罗某达的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67.3mg/100ml,案发时系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7月20日,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罗某达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罗某达被送往医院治疗,因伤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被丰顺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19年1月初,罗某达在家休养期间,因为没工作没钱花,刚好在深圳工作的初中同学罗某标向其透露想找女朋友,罗某达与罗某标相识多年,深知其为人老实,于是决定骗取罗某标的钱财。罗某达用一个新的手机号注册了一个昵称为“寂寞”的微信号,从网上下载陌生女子的图片作头像。然后用自己常用的微信号与罗某标聊天,以介绍女朋友的名义将昵称为“寂寞”的微信号推送给罗某标。
同年1月底至3月11日,罗某达使用“寂寞”微信号以“罗雅”、“罗婷婷”等虚构的女性身份与罗某标网聊网恋,然后编造需要生活费、买衣服、买手机等各种理由骗取罗某标钱财合计人民币17020元(其中,骗取现金4000元,通过微信转账骗取13020元。)
后来,罗某达的另一个朋友罗某凯无意中看到了罗某达使用“寂寞”微信号和罗某标的聊天记录,在其质问下罗某达只好将实情告诉他。恰巧罗某凯也认识受害人罗某标,罗某凯便将罗某达假扮女性与罗某标聊天的实情告诉罗某标。
2019年4月18日,罗某标到丰顺县公安局汤南派出所报案。同年7月22日,罗某达由其父亲带至丰顺县公安局汤南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日被刑事拘留。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罗某达一人犯数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鉴于其犯罪以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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