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居住证办理职能划归公安部门
2019-12-27 01:30

文/图 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刘家良

羊城派记者26日从中山市公安局获悉,2019年初,根据全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原属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发放职责划归中山市公安局。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发放职责划归中山市公安局

业务划归后,中山市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工作要求,立即着手开展业务衔接、流动人口数据清理、系统切换测试等相关工作,从10月8日起正式由公安机关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

据统计,自2019年10月8日起,截至12月23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居住登记187337人(条),申领居住证30963张,补领居住证997张,续期签注139210宗。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发放职责移交给中山市公安局后,和原市流管办的业务办理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请广大在中山居住就业的流动人员知悉并相互转告。

一是业务办理点变化。由以往各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流管中心、流管站)变为镇区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部分辖区派出所,有条件的镇区村居委会保留代收相关材料功能。具体受理点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局已在“平安中山”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对外公布。

二是缴费方式改变。从11月18日起,收费方式由原来线下现金或刷卡的缴费支付变为线上省非税二维码扫码支付。但居住证办理收费标准不变,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补、换领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办理签注不收费。

三是受理系统改变。原来是使用市流管办自行开发的“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现在则使用全省统一的省级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业务数据管理更加规范、安全。

四是“粤省事”后台数据源改变。由原来中山本地系统对接省“粤省事”小程序变为由省级流口平台直接对接省“粤省事”系统,公安机关响应申请更加及时、高效。

目前,中山市公安局正根据业务受理开展情况,逐步优化办理流程,探索研究简化居住证办理审核材料、在开发区试点百人以上厂企由人事部门代办居住证惠企便民举措、与邮政部门合作开展居住证签注上门收件和送证上门双向快递服务等便民举措,保障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发放规范、高效。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