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广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柯珠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柯珠军政治上蜕变,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私自留存涉及纪律审查方面的资料;
纪法意识淡漠,毫无敬畏之心,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私的工具,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钱款、车辆,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柯珠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柯珠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柯珠军简历
柯珠军,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广东雷州人,大学学历,法学博士,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2002年5月 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002年10月 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党委委员;
2002年11月 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党委委员;
2005年8月 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临时纪委副书记、临时党委委员,南沙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2006年9月 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09年12月 任广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正局级);
2013年12月 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
2014年2月 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广州市监察局(广州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7年1月 任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秘书长;
2018年1月 任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9年7月 被免去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2019年9月 被免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