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张文 通讯员 蔡仁银
记者从12月24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一年的努力,韶关市完成了2019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各类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78.4%的学校饭堂实现自营,创建验收了151个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示范区,覆盖全市88%城区学校及周边,以“小餐桌”实现“大民生”。
据了解,韶关市共有799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去年底,韶关市委常委会在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时,提出要率先在韶关市城区80%学校周边创建成食品安全示范区。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部署了“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城区80%学校周边创建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韶关市食安办、市场监管、教育、住建管理、人社等五部门联合制定《韶关市城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方案》,确立了全市城区(含县城)80%学校食堂及周边要在今年内建成食品安全示范区,实现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达到10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基本达到B级以上,A级比例达到25%以上,明确了34项学校食堂和22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创建指标。
一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实现A级的250家,占31.3%,B级的549家,占68.7%,实现“明厨亮灶”覆盖率100%,78.4%的学校饭堂实现自营,创建验收了151个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示范区,覆盖全市88%城区学校及周边,以“小餐桌”实现“大民生”,完成了示范区的建设。
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韶关市着力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全面推行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家长陪餐制度,组织全市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风险隐患自查数1043户次,自查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119个,完成整改110个,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13人次,撤换食品原料供应商3个。
韶关市深入组织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住建管理、人社等多部门开展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学校周边“三无”、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等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对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逐一销账、限期“清零”、责任到人,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93人次,累计抽检食品158批次,责令改正90户,警告12户,立案查处4起。
与此同时,韶关市还通过举办首届校园食品安全论坛和校园“食育”行动,着力提升学生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推行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施学校食品安全阳光监管、智慧监管,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阳光下作业”,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