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3 18:39:00

孙小果,死刑!终极正义彰显扫黑除恶必胜决心!

梅州平安之乡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判决认为该院2007年9月作出的原再审判决以及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查明,孙小果因1994年犯强奸罪,于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上诉后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办理期间,其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致使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长期逍遥法外。



在未收监执行期间,孙小果于1997年4月至6月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一名为幼女(未遂),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且在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和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等特别严重情节,同时还具有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当众强奸、强奸未成年人、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强奸罪再犯等多个法定或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对二人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一名被害人重伤,犯罪手段极其凶残,其行为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1997年7月13日、10月22日, 孙小果伙同他人肆意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殴打他人致三名被害人受伤,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为,孙小果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实施犯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属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该案原再审及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本次再审依法予以纠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1994年犯强奸罪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应予维持。


本次再审期间,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孙小果于2013至2018年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该判决已经生效,所判处的刑罚应与本次再审确定的刑罚合并执行,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孙小果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旁听了案件公开宣判。




孙小果死刑,终极正义彰显扫黑除恶必胜决心!

罪恶彻底得到清算,孙小果,死刑!
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再审宣判,判处孙小果死刑。此次再审判决为终审判决。这意味着,依据法律规定,距离刑罚的最终执行,仅有最后一个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正义的终极彰显,已经进入读秒倒计时。

将孙小果案办成无法“逆转”的铁案,秘诀只在六个字:顺民心,依法办。

案件办理得坚决彻底。孙小果被“老账新账一起算”,后续涉黑案被判25年有期徒刑,前期错案改判死刑,曾经帮助孙小果死里逃生、走出监牢的19名重要关系人和公职人员被一网打尽,意味着“保护伞”被连根拔起,孙小果案每一个细节都通过司法程序公开在世人面前,每一起犯罪都受到法律的评判,罪恶再没有容身之处,案件再没有“逆转”空间。

说到底,孙小果案之所以如此撼动人们的安全感,是因为在案件中,被扭曲的公权力一度沦为掩藏暴力的刀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曾经袒护孙小果的公职人员,在他本人的罪行尘埃落定前已被依法处理,其中还包括一名副部级官员。孙小果的“保护伞”,比他更快垮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政法机关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中以可见的速度增强。

历经几个月,人们终于等到了孙小果案的“大结局”,期盼正义的过程难免伴随着焦灼。有人说:“太慢!”但此前孙小果的“死里逃生”已经让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司法程序来不得半点瑕疵,在人们等待的每一秒过程中,都是政法机关把公平正义压得更加坚实的不懈努力。正义来不得半点马虎!即便是最执拗的怀疑,也必将随着案件扎实的进展而逐渐消融。

将孙小果案办成大快人心的“铁案”,正说明扫黑除恶来得必要,中央督导来得及时。
孙小果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发现、被曝光,在全民关注下迅速成为检验法治成色的标志性案件。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孙小果案被列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从上到下深挖彻查孙小果案,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不漏过任何一个疑问,把孙小果案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无疑传递出这样一个清晰的信号:
终极正义彰显必胜决心,中国绝不允许存在黑恶势力活动的空间,也必将和黑恶势力作最彻底而坚决的斗争。
通过深挖彻查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青海“日月山埋尸案”、黑龙江呼兰“四大家族案”等重大案件,表明扫黑除恶绝非小胜即止,中央督导的脚步走遍大江南北,专项斗争的战果遍地开花。群众的拍手称快正说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得十分必要——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扫黑务净、除恶务尽;正说明扫黑除恶督导来得十分及时——冲着问题“督”、针对问题“导”,充分发挥“利剑”作用,让违法犯罪分子在锋芒所指之处胆寒。

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一个个大案相继告破、宣判,让所有人都能清晰地看到:扫黑除恶就是要斩草除根,不留后患。用快刀割掉危害一方的毒瘤,出重拳捣毁“关系网”“保护伞”,在深挖根治的同时,专项斗争瞄准行业乱象的深层原因动真除患,为社会平安的长效长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动真碰硬,深挖彻查,孙小果案已成为一个坐标,让党和人民得以检阅扫黑除恶的成果,这件“铁案”用公平正义这个永恒命题,为天清气朗、海晏河清的平安中国写下最为生动的注脚。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