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意见》,明确降低了加装电梯启动门槛。
本楼业主同意率从原来的90%降低到三分之二、取消“一票否决”、小区同意率从原来的三分之二降低到一半;最高补贴从24万元增加到28万元;甚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建设资金。(12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
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攸关群众切身利益,有着公益的性质,当多层老楼加装电梯已经成为急迫的现实需要,让多层住宅居民尽早享受这一社会福利,也能与时俱进地改善出行条件,既是一个民生工程,也是一个民心工程。
但现在,却面临着推进的困难,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低层业主的“一票否决”。
根据不少地方的现行规定,安装电梯需要本单元所有业主同意,只要“一票否决”,工程就无法进行。然而,“一票否决”却于法无据。
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者因增设电梯需要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也就是说,法律上并非要求所有人都同意方可加装电梯,而是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原则。
即使低层业主以房屋价值贬损为由要求补偿,也没有法律根据。确实,安装电梯会让老旧小区品质提升、房屋增值,其中高层楼盘增值最大,但这种由加装电梯带来的有差别增值并不构成对低层业主所有权或者相邻权的侵害。
应该说,把老楼加装电梯纳入法治的轨道,所谓“一票否决”将迎刃而解。当然,老楼加装电梯后,终究需要一个邻里和谐的氛围,因此应该在尽量兼顾和平衡各楼层住户利益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这需要政府有关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要用法治思维凝聚共识,另一方面,要把这项惠民工程做实做细,同时应如上海那样,加大政府补贴的力度,也只有实现利益最大化、影响最小化,老楼加装电梯才能顺利推进。
来源 | 羊城晚报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