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3日)起至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多项议题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也将提请审议。
根据此前召开的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森林法修订草案、社区矫正法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长江保护法草案的议案;
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出口管制法草案的议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的议案、契税法草案的议案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此外,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渔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分别提出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在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前夕,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第三次记者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介绍,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2017年已经出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编入草案,重新编排条文序号,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12月常委会会议审议。
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民法典草案将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按照工作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提请明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对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修改情况,岳仲明介绍:
第一编总则编,基本保持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把“附则”移至法典的最后部分规定;第二编物权编,主要是完善了居住权制度,完善流押、流质的有关规定;
第三编合同编,主要是删去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完善保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规定;第四编人格权编,主要是完善性骚扰有关规定,完善隐私的定义;第五编婚姻家庭编,主要是进一步明确近亲属范围,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明确对隐瞒重大疾病婚姻的撤销机关;
第六编继承编,主要是进行了一些文字修改;第七编侵权责任编,主要是完善网络侵权有关规定,完善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责编 | 樊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