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男女涉嫌窝藏袭警暴徒被捕,最高可判10年监禁
2019-12-20 18:47 羊城派 原创
“协助罪犯”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文/羊城晚报特派香港报道组

近日,香港一名40岁男子及一名30岁女子因涉嫌为参与暴动、袭警的暴徒提供住宿而被拘捕,目前警方正对双方关系展开调查。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名涉嫌于6月26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被控“暴动罪”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的25岁男子,因缺席法庭聆讯而被通缉。

近日,香港警方发现该名男子窝藏在香港旺角一个单位,并于12月17日在目标单位内拘捕该名男子。

经调查,香港警方初步认定一名40岁男子及一名30岁女子为该男子提供住宿,以“协助罪犯”罪将两人拘捕。两人与该名男子是何关系尚不能确定,警方表示需作进一步调查。

被控“暴动罪”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的香港男子岑晓麟,此前报称为装修工人。控罪指控他6月26日在香港湾仔警署外连同他人参与暴动,并袭击香港警察张金福,对张金福造成身体伤害。

被告原定于11月21日在香港区域法院答辩,但无故缺席聆讯,香港法庭遂颁下通缉令。

香港警方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二十一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九十条,“协助罪犯”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劝告部分香港市民勿以身试法。(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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