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居民内地遇金融纠纷可在内地调解
2019-12-18 20:54 羊城派 原创
广东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有效机制,与澳门的“一国两制”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落地

文/羊城派记者 戴曼曼

粤澳金融合作联络日益紧密,如果普通居民遇到了金融纠纷怎么办?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记者日前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了解到,该行积极研究和推动建立粤港澳三地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并率先实现了粤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

生意失败拖欠贷款 澳门商人的官司得到满意调解

“我是一名澳门人,对内地法律不了解,不希望打官司,但我真的希望可以解决这次的借款合同纠纷”,去年底,在内地经商的澳门人王某,对珠海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提出请求。经了解,澳门居民王某于2001年在珠海购置一套住宅,向珠海某银行申请购房贷款。贷款金额42.5万元,有效期为20年。

不过,从2018年9月起,王某因生意失败拖欠贷款,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2018年12月,银行通知借款人王某的借款全部到期,要求王某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原合同终止执行,并向法院起诉王某,在诉调对接机制下,法院将该案件移交珠海市金调委调解。

珠海市金调委在得知王某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员介入该案,调解员约双方当事人到珠海市金调委调解室对此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发现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及清偿贷款本息方式。银行方面坚持一次性归还本息及罚款,并终止原合同;王某认为自己因生意失败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确实困难,双方各不相让。

调解员听取双方意见后在耐心向王某解释其还款拖欠后果,促其尽快还款的同时;也向银行方面提出王某确有实际困难,希望银行可考虑通过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纠纷。在调解员不懈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王某向某银行清偿逾期贷款本息后可继续履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合同》。

“真没想到,珠海市金调委这么快速解决了我的官司麻烦,真的太感谢了,如果有澳门朋友遇到类似金融纠纷,我一定推荐先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王某对珠海市金调委竖起拇指,连声致谢。

率先实现粤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

澳门居民与内地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得以解决,不仅是广东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有效机制的体现,更是与澳门的“一国两制”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落地的结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积极研究和推动建立粤港澳三地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并率先实现了粤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今年7月25日在珠海组织广东珠三角九市、澳门等十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签署了《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开展粤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

今年12月5日,广州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珠海市金融业诚信与社会责任促进会在珠海联合召开粤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联席会议,交流三地的调解工作情况,并落实跨境金融纠纷调解规则、程序、调解员共享、粤港澳线上调解综合服务网站的搭建以及联动调解员培训等工作。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受访者供图
责编 | 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