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主播 | 羊城晚报记者 姜雪媛
“恰酒”这种叫法,其发源地应该是湖南,我们从小就把吃饭、喝茶叫“恰饭”、“恰茶”,把抽烟和喝酒称为“恰烟”、“恰酒”。
湖南老家称本地酒为烧酒、米酒,用糯米酿的则称为甜酒或胡子酒。很小的时候见过爷爷奶奶蒸米酒,天未亮,奶奶生火,爷爷架锅,然后起酒糟,不大一会儿,厨房里就弥漫起热气腾腾,接着屋里房外就飘着一种淡淡的烧酒香。
蒸完酒之后,奶奶会在封好的酒坛口上用包裹着米的纱布袋加固密封,储存一段时间之后,待家里有客人来才开坛。有客人来,对于我来说就像过年,因为可以吃上好吃的菜,对父亲陪着客人喝酒则很是不理解。大人们真是奇怪,说笑闲扯到高兴之时就喝口酒,而且越喝越起劲,我不明白酒到底有什么好喝。
第一次喝酒是17岁。那年我高中在读,想去当兵,正巧,还在部队的叔公回来探亲,他带我去见了在老家附近部队的战友。人生第一回上大酒席,叔公的战友说,让小龙来一杯?要当兵的人怎么能不喝酒嘛!于是,我喝下了人生中的第一杯酒。
辣,异常的辣,它比湖南辣椒还辣一百倍!它给我的感觉就是整个人像被火烧过一样,我的眼泪都快蹦出来。为了不让大家看出我的难堪,我强忍着故作镇定。叔公的战友见我毫无表情,来了兴致,冲着我说,这孩子是个好苗子,来来来,喝了这一杯,你一定会是个合格兵。
头一回见到部队首长这么评价我,我的争强好胜顿时上来了。喝就喝,只要能当兵!
那天还好,我大概喝了六七小杯,毕竟我还是他们眼中的孩子。我想,当兵的事估摸着就这么定下来了吧。谁知,当兵的步骤一点都没有省,我和发小们一起,在县城武装部那间生了火的房间里,把衣服脱了个精光,然后像《阿甘正传》里阿甘说的一样,先是跳跃了几下,然后撅起屁股接受医生的检查。
我喝酒的“师父”是我的战友们。上世纪90年代末,部队逢周六加菜聚餐,条件好一点的单位会加个小火锅。许多战友是海量,他们要我喝酒就说跑步训练的道理,说跑一次要有一次的进步,跑多了速度也就上来了。因而,他们第一次要我喝一两,第二次就是一两半,慢慢地,我的酒量有明显的长进。
那时的电视一般就两个台,CCTV和本地TV,我们与家人的联系基本上是鸿雁往来。战友们周末聚餐的时候,喝到动情之处,大家都会分享自己的心事,也会有志愿兵老班长眼泪哗哗哗,他说对不起老家的父母,对不起在家里负担一切的老婆……
看着他们,我觉得,原来酒是个好东西,它让人一吐为快,它让我们一群热血青年没有乡愁,没有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它让我们甘于在大山沟里抱团取暖,让我们的心永远拴在一起不分开。
懂得需要把控酒量的那场酒一定会令你三生都难忘。那年年底,我立三等功,还提前晋升职务,自己兴高采烈,几个要好的朋友也高兴。
那天晚上我记不起来到底喝了多少、吃了什么、怎么回来的家里。什么都不记得。那次,正好母亲和岳母同时在我家,她俩说,是阿旺开我自家车送回来的,临走之时,阿旺还递给她们一叠钱,说是我强塞给他另外去打车的费用。岳母转述阿旺的话说,拿着我一万块钱可以打飞的去美国了。
想想其实后怕,那叠钱是我那天报销工作组的差旅费。从那之后,我给自己立下规矩:能喝的时候真心实意喝,感觉不能逞强的时候,就是许愿我当军长也不喝。
这些年,我和身边朋友对酒的态度是又爱又恨。爱的时候,大都是上酒桌之前、开席前半段;恨的念头,一般都是在大醉之后、酒醒之初。昨天刚刚发誓从此不再沾酒,而今好友几句劝,又成了“拎壶冲”,有时还把客场变成主场。
喜欢喝酒不一定是喜欢酒的本身,而是喜欢喝酒时那种似醉非醉、半醒半梦的感觉。坦诚地说,人在宽心愉悦之时,也会有无事想找几个知己喝两口的念头,除了分享美食和心情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杂念,这种不伤身不费神且毫无压力之邀,实是人生一大幸事。
酒如人生,人生如酒;酒似生活,生活似酒。年少时,不懂愁滋味,更不懂酒为何味,越是家长不同意,越想去尝试一下,那时对酒充满着无限向往。青年时,世界在眼前,奋斗挂嘴边,傲气和傲骨要多少有多少,这个年龄段,百味随我心,米酒、白酒、啤酒、洋酒、鸡尾酒随便交换,甚至于伏特加这般烈酒都可征服。
人到中年,尝过生活的酸、甜、苦、辣、涩,懂得生活的舍与得、快与慢、进与退、攻和守,这个时候喝酒,便知道喝酒之时要谈点质量,也要讲究一点情怀。他们说,到老年还能喝酒的话,那你一定是真正懂酒的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自己叙旧,回望往事,可能会老泪纵横,也可能喜气洋洋。
平常日子里,饮得一壶浊酒,品得一杯香茗,幸观一场花开,忆往事如烟,期余生清平,这就是我们的人生。(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
作者 | 龙建雄
责编 | 郑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