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学生网购,有点简单粗暴
2019-12-13 15:15 羊城晚报
如果老师能因势利导帮助学生了解电商知识并树立正确消费观的同时,培养学生对现代科技的认知和学习兴趣,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文/朱永华

山西吕梁交口县一中被多名家长网络举报,称该校下发通知禁学生网购,发现后还会将快递没收。12月12日下午,交口县教育体育科技局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已要求校方核查,禁学生网购或与该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规定”有关。(12月12日新京报)

通知截图

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学校禁止学生网购,真是令人惊诧。在网购已经成为社会大众日常生活一部分的当下,学生网购一些闲杂用品、课外书籍、学习用品等,只要家长允许又不违反校规,学校既不应过多干预,更应当予以理解和积极引导。

显然,该校禁止学生网购,甚至对学生的快递“发现即没收”,其出发点也是为维护正常校园秩序和出于对学生的爱护,同时也有难言的“苦衷”。从该校发布的通知和主管部门对此的回应不难看出,该学校是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大量学生快递进校园,不仅意味着有很多学生在网购,更意味着很多学生在校园里使用手机,也使得该校“不准学生带手机”的规定被“架空”。

其实,无论是“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还是一刀切地禁止学生网购,从教育管理的角度来看,都未免有些简单粗暴。学生来校园的目的除了学习知识以外,最主要的还是接受正确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教育,中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并不等同于就不努力学习。恰恰相反,如果能科学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等电子辅助学习设备,反而能拓展学生知识面,进而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

网购是现代网络环境下的一种新的购物方式,社会上也已广泛普及运用,学生用这种新方式购物消费,实际上也是对新知识的一种学习和了解过程,如果老师能因势利导帮助学生了解电商知识并树立正确消费观的同时,培养学生对现代科技的认知和学习兴趣,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手机进校园没有“原罪”,学生网购也不是一无是处,一刀切地禁止学生带手机,甚至为达目的对学生快递不惜采用“发现即没收”的极端方式,恰恰折射出学校对学生的管理缺乏智慧。

另外,学生网购的商品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原本就没有“没收”或是损毁的法律授权。因此,对于学生快递“发现即没收”的做法,不仅管理思维简单粗暴,同时也涉嫌违法。包括家长在内,没有人会怀疑学校此举对学生的善意,但建立在违法基础之上的简单粗暴,“善意”再多也并不足取。

来源 |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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