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严查高速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
2019-12-10 22:26 羊城派
12月1日至15日为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警示教育阶段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郑诚 通讯员 骆俊杰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带的使用率,10日上午,佛山交警在辖区高速公路开展统一整治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其间,分别前往广佛高速张槎执法站以及广州绕城高速勒流服务区进行查处。

后排乘客没系安全带被警告教育

10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在沈海高速张槎收费站,一辆商务车经过检查点被交警拦下。交警发现,司机和副驾驶位上的乘客均系了安全带,但车辆后排座位的2名乘客并没有系安全带。 

“按照规定,无论是前排的驾乘人员还是后排乘客,都必须系安全带。而司机有提醒和督促乘客系安全带的责任。”执勤交警对车上人员说,并依法对其司机和乘客进行警告教育。

交警高速路口设卡查后排不系安全带车辆

司机郝先生表示,他之前也看到了高速公路要系安全带的新闻,当天他从沈海高速佛山收费站(谢边)上高速,从张槎收费站出,想着两个相邻的收费站仅距离7、8公里左右,就忘了提醒后排乘客要系安全带了。仅仅一小时,佛山交警在张槎执法点共查处不系安全带违法20起,警告教育违法当事人17多人起。在广州绕城高速(南二环)勒流服务区,交警共查处不系安全带违法15起,警告教育违法当事人13人起。

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进行查处

佛山交警表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佛山交警将通过现场执法及电子警察抓拍进行查处。在日常执勤中,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罚200元,记2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还将严查后排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乘客在高速公路上未系安全带,不管是坐在前排还是坐在后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50元;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但12月1日至15日为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警示教育阶段,交警部门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司机、乘车人员以警告、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数据显示,截止到10日,佛山公安交警已经查处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违法244起(现场查处218起,电子警察抓拍26起)警告教育违法当事人200多人,被教育的绝大多数为小轿车乘客不系安全带。

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曝光提示

为加强司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在现场执法处罚时,民警将对违法人员进行面对面教育,非现场处罚的将予以告知;同时,佛山交警部门还会定期给“重点驾驶人”发送交通行为规范的提示短信。对于多次发生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特别是重点车辆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分期分批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途径对单位、驾驶人、车辆的信息进行曝光提示,督促广大市民牢固树立尊重法律、珍爱生命的良好意识。

“汽车安全带是在汽车发生碰撞或急拐弯时,约束当事人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状态,起着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避免与车内坚硬部件发生碰撞而造成伤害的安全装置。使用安全带是国际安全驾驶通用做法,可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亡概率。很多人都觉得系安全带是被束缚了,很不舒服,可是他们都没想过真正出了交通事故的时候可能就是安全带能救一命。”执勤民警介绍,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者侧翻,由于未系安全带,导致乘客和驾驶人受重伤的惨剧时有发生。研究表明,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发生意外时可挽救40%以上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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