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厨余垃圾一定要滤干液体!这些丢垃圾的习惯要改
2019-12-10 21:09 羊城派 原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一系列新要求出炉

文、图/羊城派记者 赵燕华 通讯员 蔡春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为全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其中,对于产生量最多的厨余垃圾的处理,《指引》明确,厨余拉圾应滤干液体后按分类要求投放至厨余拉圾收集容器,并将盛装厨余垃圾的塑料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而这一点也确实带来不少的挑战。

此外,《指引》明确,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由相应的运输单位负责分类运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要求,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同时,与其他社会车辆实行错峰运行,具备条件的,生活垃圾宜安排在夜间运输。

广东垃圾只分四类  

《指引》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原则,实施源头清洁分类,充分回收,最大限度降低进入焚烧、填埋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量,控制环境污染。

《指引》明确各市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应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及建设相应的分类处理设施,建立完善的分类收运系统。

《指引》内容涵盖了分类技术体系和分类管理体系,明确了分类标准、责任主体及管理责任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立了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和实施路径,为建立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作出规范。

《指引》明确,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指引》要求,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厨余垃圾要求“袋物分离”

投放在各类垃圾源中,厨余垃圾无疑是最大量的。

关于厨余拉圾的投放,《指引》明确,厨余垃圾应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厨余垃圾应去除包装物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厨余拉圾应滤干液体后按分类要求投放至厨余拉圾收集容器,并将盛装厨余垃圾的塑料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而餐饮服务、机团单位食堂应配置油水分离装置和收集容器、投放前应对厨余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不得混入厨余垃圾

至于集贸市场、标准化超市等场所的厨余垃圾应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或指定投放点。叫外卖已成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指引》明确,外卖盒内的残余物应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可再生利用的外卖盒宜清洗达到回收要求后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不适宜回收利用的则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明确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对于有群众反映“垃圾分类投到对应的收集箱,到了运输又混到一起”的质疑,《指引》明确,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由相应的运输单位负责分类运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要求,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运输单位应当根据城市交通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生活垃圾的运输时间和路线,与其他社会车辆实行错峰运行。具备条件的,生活垃圾宜安排在夜间运输。

《指引》对分类运输作出要求:垃圾运输应安全、及时、环保、高效,运输过程中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应按不同的垃圾类别,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应建立垃圾分类运输档案,记载内容应及时,完整和准确。

对于分类收集,《指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结合投放方案设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配套分类收集设施和设备,实行密闭化分类收集,杜绝混收混运。

投放模式其实有三种

记者注意到,目前不少生活小区采取“定时定点投放的模式,这也引起上班族往往错过时间而烦恼。事实上,根据《指引》,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综合考虑便捷、环保和安全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取本区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案。

按照《指引》常见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主要有下列三种:

(1)定时定点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分类垃圾收集点、限定投放时段,由生活垃圾产生者在该时间段,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收集点。

(2)定点不限时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根据实际需要,指定分类垃圾收集点、不限定投放时段,由生活垃圾产生者将垃圾分类后投放至对应的收集点。

(3)专袋投放

生活垃圾产生者将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分别使用具有身份信息识别功能的分类垃圾袋袋装后,按照规定分别投放至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此投放方式应视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由管理责任人确定实施。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