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报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2019-12-10 20:24 羊城派 原创
截至2019年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48人

羊城派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穗纪宣

记者12月10日从广州市纪委监委获悉,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2019年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3人,移送司法机关120人。为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白云区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2002年以来,以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刘杜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该村工业区自来水和电力供应,强卖集体土地,违规截留集体资金,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秩序。

2005年至2010年,刘参议在担任太和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镇党委提名建议权的职务便利,帮助涉黑人员刘杜棋当选园夏村党总支部书记,纵容刘杜棋在园夏村违规发展党员14名;收受刘杜棋20万贿赂,为其名下的违法建设不被拆除提供保护;主动为刘杜棋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问题出谋划策,亲自安排其前往外地躲藏,并为其向公安机关有关领导求情逃避处罚,致使刘杜棋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未被查处,逐步发展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2018年6月,刘参议因上述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沃康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长期以来,以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关庆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严重扰乱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2006年1月至2019年6月,刘沃康在担任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以关庆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承揽鱼塘征收补偿、水利和排水系统工程、土石方工程等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贿赂共计85万元。

2019年9月,刘沃康因上述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姚立志等人工作失责违规发展涉黑人员彭美林入党问题。1999年至2013年间,涉黑人员彭美林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被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零九个月。刑满释放后,又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育一年六个月。

2015年7月,彭美林被赤坭镇瑞岭村党支部违规发展为党员。2018年12月,赤坭镇瑞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姚立志、村党支部原组织委员朱汉明因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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