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量化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9-12-10 15:49 羊城晚报 原创
在出台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时,有关部门似乎并没有充分听取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有点“拍脑袋”的意味

文/熊丙奇

近日,有自媒体发文《吁请深圳市教育局修订综合测评标准及简化信息管理平台的公开信》,直指深圳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体系给家长、老师、学生都造成极大负担,且催生许多培训机构乱象。

就此,深圳市教育局于12月9日中午进行官方回应,称9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由市教育局成立“综评”工作专班,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研究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立简便、友好、人性化的操作系统。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录取,这是新中考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深圳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量化“观测点”,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五个方面的内容中,选取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重要观测点。

如,“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累计24小时及以上”;“参与海内外研学旅行或社会调研1次及以上,并撰写调研报告”等等。这一度被认为是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创新,可为何在具体推进素质评价时,却令家长质疑是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不利于学生成长呢?

这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推行综合素质评价,并没有从根本上改革中考录取制度。基本的中考录取,还是按中考科目总分进行录取,在这一录取制度基础上,再要求学生发展综合素质,规定学生必须完成哪些任务,才能获得足够的综合素质评价分数,必定会认为增加学生的负担。

孩子们既要学习中考科目内容,又要去参加各种为获得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的活动,这在家长看来,是在增加孩子的负担和压力。

其次,没有考虑完成综合素质评价需要的条件,没有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进行科学论证。总体看来,一些综合素质评价观测点,并不符合实际,催生形式主义。

如“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累计24小时及以上”得4分。鼓励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没有错,可是,深圳那么多初中生,哪有那么多义工岗位给学生?

来自深圳家长的笑话是,学生到公园捡垃圾,捡垃圾的学生,比垃圾多多了。还有的单位,开发义工岗位,就是满足职工孩子完成这一任务的需要。这就有点形式主义的意味了。

还有的综合素质评价观测点,要完成则需拼家长实力,如“参与海内外研学旅行或社会调研1次及以上,并撰写调研报告”,这就需要家庭有经济实力支持孩子进行研学旅行;更有的综合素质评价,把竞赛获奖作为观测点,如“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区(县)级别以上艺术类竞赛奖励或荣誉称号”“积极参与科普教育、创客活动,并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区(县)级别以上科技创新类竞赛奖励或荣誉称号”等,无怪乎家长质疑综合素质评价给培训机构带来商机。

综上可见,在出台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时,有关部门似乎并没有充分听取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有点“拍脑袋”的意味。希望以具体观测点来落实综合素质评价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做好,需要整体推进中考录取改革,要建立符合学生成长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而且,对应观测点,教育部门和学校、社区要给学生提供发展综合素质的平台,如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完善社会公益服务体系等,列出清单,由学生自主选择,而不是由家长、学生到处去找“任务”。(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
责编 | 张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