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法院首次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民事案件中引入心理干预帮扶机制
2019-12-09 21:00 羊城派
为未成年人开启更周全的保护

文、图/羊城派记者 郑达 通讯员 罗钰巾 张梦颖 林碧娜

近日,三岁的小玲(化名)在爷爷的陪同下,来到珠海香洲法院家事少年审判专区心晴屋,开始了为期20周心理干预计划的首次沙盘治疗。这是珠海法院首次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民事案件中引入心理干预帮扶机制。
2019年8月,小刚(化名,时年十三周岁)通过买零食的方式将年仅三岁的小玲哄骗至小区居民楼的楼顶,实施了性侵害。事后,家人将小玲送往医院治疗,随后到派出所报案并提起诉讼。

心理老师对小玲进行心理干预

本案审理法官杨升注意到,小玲受伤后的医疗费等直接物质损失,小刚家已足额赔偿,按医嘱小玲的伤情也不需要进行后续治疗。目前更大的问题反而在于,出生在贫困又不健全家庭中的小玲,今后要如何抚平被侵害后的心理创伤?小玲的家人有没有意识到对小玲监护不力导致的严重后果?今后能不能有效防范再次发生类似的伤害事件?经过详细商议,民一(家少)庭决定在该案中启动心理干预帮扶机制。
在本案中,心理专家通过面谈、游戏、沙盘等方法进行观察测评,疏导孩子情绪,同事也会对家长进行相关测评,让他们注意跟孩子的相处。目前,小玲及家人已经接受了两次心理干预治疗,社工还将持续回访、关注小玲的成长情况。
据了解,香洲法院自2017年开展家事和少年案件心理干预帮扶工作,目前已为家事、涉少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干预211人次,判后回访帮扶79人次。据悉,此次是香洲法院首次在珠海法院系统将心理干预帮扶机制延伸至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民事案件中,为未成年人开启更周全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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