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2019-12-09 22:57

文/羊城派记者 林翎

6日,中山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有效期五年,主要为了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护中山市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

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如下:森林高火险期,即每年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假期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四级以上(含四级)时。

禁火区域是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在禁火时间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19”或“12119”报警。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凡违反本禁火令者,由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禁火令发布后,中山市各镇区迅速落实。12月7日,五桂山举办了森林防火暨清洁山野活动。活动结束后,五桂山立即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书记,林业站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五桂山相关部门将在大尖山、南台山、五桂山主峰、狮头山等主要入山口,设卡布点,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严禁一切火源进山,守护好五桂山的“绿水青山”。同时,印发1万份《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派发至辖区各村、学校、厂企等地,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为确保南区森林资源和林区安全,12月7日上午,中山市应急局局长刘大明、中山市防火办主任陈亮到南区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南区领导郭渊、甘伟彬参加检查。检查组一行到龙环后门山森林公园(三仙娘山),实地检查火源巡护、森林防火宣传、应急值班、森林消防队伍应急装备等情况。

接下来,南区将有针对性地从源头排查隐患,切实落实责任和措施,制定好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为做好南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加大防火宣传和巡山密度,检查落实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即刻整改,确保南区森林防火形势稳定。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