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不力致环境污染损害82万元,这总工的处分不仅仅是被双开
2019-12-04 21:55 羊城派 原创
监管不力,导致服务项目承包人违法处理污泥造成环境污染损害82.67万元

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原水利总工程师刘华开监管不力,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

刘华开在分管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后续运输处理处置监管工作期间,严重不负责任,对污泥后续运输处理疏于监管,导致服务项目承包人陆某(另案处理)等人违法处理处置污泥的行为长期存在。

经鉴定,仅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陆某等人非法倾倒填埋在高明区某工业区的污泥就造成环境污染损害数额总计82.67万元,其中,生态环境损害价值67.87万元,事务性费用14.8万元。

刘华开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刘华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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