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某,系该校2014级应用数学学科研究生,于2017年3月获得理学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定通过,决定撤销该校授予余某某的理学硕士学位。现将处理决定予以公示。 这并不是南京理工大学第一次因为研究生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而做出撤销学生硕士学位的处理决定。今年4月份的时候,南京理工大学也曾在官网上公示撤销了马某某的硕士学位。
此前,教育部官网称,11月13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对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突出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集体约谈。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在2020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问题论文的篇数和比例要大幅降低。 除教育部对学位论文提出严格要求外,各大高校也因学生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而陆续撤销已毕业研究生的硕士学位。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2018年就对3名因硕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者,做出了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了公示。
2019年7月5日,湖北大学在官网发布《撤销学位公告》。
因万某某硕士毕业论文涉嫌抄袭,学术不端,其论文除去本人已发布文献复制比达81.5%,不符合相关要求。做出撤销万某某学位的决定。
来源:光明日报(ID:gmrb1949),综合中国青年报、募格学术、教育部官网、南京理工大学官网等
本期编辑:石磊、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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