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收入高就该“玩命”?专业人士:没有必然联系
2019-11-28 17:18 羊城派 原创
艺人倡议提出的诉求“已经是非常低的要求”

文/羊城派记者 胡广欣

演员高以翔在综艺节目《追我吧》录制过程中意外离世,引发业内业外强烈关注。有艺人提出倡议,呼吁关注明星的工作强度。倡议内容包括:工作不超过12小时、重返片场之间不少于12小时、两餐之间不超过6小时、拒绝疲劳工作。

不过,这个倡议却引来不少争议。在新浪娱乐发起的“你如何看待明星被说工作强度大?”的投票中,有42%的投票者认为:“哪个行业强度不大?”26%的投票者认为:“明星辛苦,可是收入也高。”

中山大学社会学博士、重庆工商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胡慧在接受羊城派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倡议提出的诉求“已经是非常低的要求”。她介绍,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已经规定了雇员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能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

艺人与节目组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派遣关系,所以节目组应该遵守劳动法。胡慧建议,在艺人与节目方签署合同时,应该列明艺人的工作时间、报酬方式等;相关部门也可以考虑介入,规范合同模板,才可以对演员形成基本的保障。

针对许多网友的观点,胡慧表示:“高收入和高风险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敬业不等于要用生命来承担。”(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艺人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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