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分子被控制造炸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20年
2019-11-25 23:02 环球网
“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成员卢溢燊7月被捕,现被控“制造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罪

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25日报道,香港警方7月在荃湾一工厂大厦的房间查获1.5公斤疑似炸药TATP(三过氧化三丙酮),“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成员卢溢燊涉“管有爆炸品”被捕。

控方今日(11月25日)修改控罪,由“管有爆炸品”罪改为“制造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罪。被告卢溢燊暂毋须就新控罪答辩,案件押后至2020年1月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进行交付程序,之后将转介高等法院。

卢溢燊当日被捕情形。图/香港“橙新闻”

据报道,被告卢溢燊(28岁),报称无业。据经修定的控罪显示,被告今年7月19日,在荃湾德士古道142号隆盛工厂大厦20楼D室房间中,非法及恶意制造爆炸品TATP,意图借此危害生命安全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使他人能够借此危害生命安全,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报道称,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制造或管有炸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4年;而“制造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20年。

卢溢燊资料图

据港媒此前报道,香港警方于7月19日约晚22时30分接获线报,荃湾德士古道142号隆盛工厂大厦20楼一房间,发现疑似爆炸品以及燃烧弹,于是通知警方爆炸品处理课(EOD)成员到场支援。

警方爆炸品处理课炸弹处理表示,到场了解情况并经过测试后,证实危险物品为烈性炸药TATP。

疑似爆炸品粉末

7月20日早上7时左右,香港警察爆炸品处理课人员现场引爆一公斤爆炸品。经评估后,认为将爆炸品移离大厦有危险。爆炸品处理课其后分4次将余下的一公斤TATP在后楼梯引爆,至入夜后完成引爆全部TATP。

香港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当时表示,涉事房间被租用数个月,面积约200平方英尺(约合18平方米),现场环境混乱,查获2公斤TATP、10枚燃烧弹、3支镪水、1罐电油、3支弹叉、1把牛肉刀、一些化学物品、一批口罩、头盔、扬声器及烧杯。

警方查获物品

据报道,香港警方当时还查获了“反修例”的标语及两件写有“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的衣服,并因涉嫌无牌藏有爆炸品,当场将卢溢燊拘捕。

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又分别在荃湾及上水区拘捕两名姓侯及姓邓的本地男子。

来源 | 环球网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