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17个示范河湖建设名单公布
2019-11-21 22:48 羊城派 原创
韩江潮州段成广东唯一入选河湖

文/图 羊城派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翁浩

记者18日从潮州市水务局获悉,国家水利部正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示范河湖建设,形成治水效果明显、管护机制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一批典型案例,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全面转向“有实”,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其中,韩江潮州段成功入选全国首批17个示范河湖建设名单,这也是我省在此项目中的唯一入选河湖。

据了解,国家水利部新近发布了《关于开展示范河湖建设的通知》,提出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用一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成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为全国河湖管理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同时,明确示范河湖建设标准,从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基础工作、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管护成效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韩江水质常年达到地表水Ⅱ类,韩江一级支流文祠水水质从Ⅴ类提升到Ⅲ类标准以上

根据上述通知,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对列入示范河湖建设名单的河湖或其所在市、县,安排项目资金和河长制湖长制奖补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经验收合格的示范河湖,在后续安排水利项目和河湖管护资金时向示范河湖或其所在市、县给予倾斜支持。

而相应的约束措施为,规定期限内未按标准完成示范河湖建设,未通过水利部验收的,取消示范河湖资格,停止激励措施,并取消下一批次有关奖补遴选资格。列入示范河湖建设名单的河湖,国务院大督查、水利部暗访发现突出问题,或存在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突出问题,不再安排河长制湖长制奖补资金。

据介绍,去年以来,潮州市就已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在提升全市水环境方面,潮州不仅开展“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还结合实际,通过“水岸同治、清除违占”专项整治、打击韩江潮州段盗采河砂、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农村“散、乱、小”及规模化禽畜养殖污染整治等一系列河湖治理专项行动,有效推动全市水环境明显改善。值得一提的是,潮州市在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过程中,亮点不断。其中,潮州市通过立法施行《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启动凤凰山生态保护立法等,为潮州市河湖管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潮州市还实施一系列综合整治工程,韩江水质常年达到地表水Ⅱ类,韩江一级支流文祠水水质从Ⅴ类提升到Ⅲ类标准以上;并且全力推进“一江两岸”提升工程以及“水岸同治”工程,通过对韩江两岸四堤进行综合整治,建设亲水栈道、堤顶绿道及堤坡绿化美化等,全面提升“一江两岸”水生态文化品位。

2018年,潮州市江河湖库水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韩江主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干流赤凤、西溪大衙、东溪隆都3个国考断面和北溪溪头亭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