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最高法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显示,2018年,微信超过QQ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中均有涉及应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情节。
《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显示:
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案件量显著增加,同比升幅为50.91%;大部分案件分布于东南沿海,京、沪、津、渝地区法院审结网络犯罪案件合计总量仅占6.81%;福建、浙江、山西等十地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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