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谢碧娟
两名“瘾君子”互相邀请对方到家里吸毒,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福、徐某语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徐某福与徐某语是同村人,两人经常共同出资购买毒品并相约一起吸食。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徐某福跟徐某语合伙8次购买了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相约四次在徐某福的家中共同吸食,四次在徐某语的家中共同吸食。
2019年3月15日、3月26日,丰顺县公安局民警分别在徐某福和徐某语家中将二人抓获,后决定强制其隔离戒毒二年。
另查明,徐某福于2018年9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徐某语于2016年11月犯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福、徐某语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徐某福、徐某语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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