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余巨澜
图/通讯员供图
污水处理厂本应处理污水,在扩建时却存在污染河涌的行为。
11月18日,广州市黄埔区珠江涌水域一家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方向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缴纳4万1千元的罚款,为自己今年9月份的“治污却致污”行为“埋单”。
据悉,涉案的污水处理厂在今年9月份进行扩建工程。今年9月26日,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执法队在对珠江涌水域进行巡查时,发现该污水处理厂扩建工地,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水,直接向珠江涌河涌排放。经鱼珠街道执法队调查,污水处理厂扩建施工方有将泥浆水排放至河涌的行为。
在调查期间,扩建施工方对向河涌直排泥浆水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接受停工整改及将所有污水用槽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接受立案查处等安排。通过办案程序,当地执法部门向污水处理厂扩建施工方开出4万1千元的行政处罚通知。
据悉,为了避免再次发生偷排泥浆水,街道河涌办、执法队加强了巡查力度,施工方则购置了一辆槽罐车,将泥浆水运输至有资质的污水处理单位实时处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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