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遭前男友裸照威胁,吞药自杀
2019-11-17 22:57 北青网
女生被送医后心脏停搏后复苏成功,但是本月11日,已经被医院宣布进入脑死亡状态

10月18日,小韩(化名)的母亲庄女士收到了正在福州上大四女儿的短信,女儿告诉她说,如果最近有人威胁庄女士一定不要相信,那是小韩的前男友,他拍了自己的裸照并声称要发布出去。

为了帮女儿拜托困境,20日,庄女士从生活的漳州赶到了女儿所在的福州,并“主持”了女儿和女儿前男友小郑(化名)的“分手仪式”,期间女儿曾称要报警,但是考虑到小郑的父亲是当地公安,为了避免惹麻烦,庄女士让女儿冷静处理。

但是让庄女士没有想到的是,10月28日,女儿小韩在学校的一家宾馆内服药自杀,随后被医院宣布脑死亡。庄女士一家人坚持,女儿的自杀,和前男友用裸照威胁女儿有关。而男方小郑的父亲表示,自己虽然是警察,但是自己公职人员的身份和此事事件本身没有关系,儿子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不会包庇纵容。

女孩认为男友交往其他女生要分手 男友以“发裸照”威胁

庄女士11月17日告诉记者,自己7年前和丈夫离婚,小韩是她唯一的女儿,“我们是单亲家庭,我平时在漳州给别人看店打一些零工,生活挺难的,收入不多,孩子上大学的钱都是靠的助学贷款,孩子现在上大四,明年就毕业参加工作了,本来想着日子可能会好一点,结果现在遇到了这样的事。”

小韩的舅舅庄先生17日告诉记者,小韩的妈妈从出事后一直守在病房外,已经将近20天的时间,其间昏迷过很多次,更不要说哭泣了。家人也一直在探讨小韩轻生的原因,“出事前她没有留下什么话,也没有给我们家里人发过信息,但是我们都认为和她的前男友曾经给小韩说要发她的裸照威胁她复合有关系。”

庄女士告诉记者,在女儿出事前一周多的10月20日,因为女儿和前男友的问题,她曾来过福州,“我女儿10月18日的时候曾经给我打过电话,说如果有人威胁我,让我不要担心,说那是她前男友在吓唬她,说前男友想要和他复合,但是她不答应。19号那天我才知道,她前男友偷拍了女儿的裸照,并且威胁她如果不复合就发到网上,女儿19号让我来学校一趟,我20号就赶过去了。”

记者从10月19日小韩给母亲发的短信中看到,她告诉庄女士说“他跟我在一起时偷拍了我隐私照片,昨晚说要去局里查你们信息,要发给你们看,然后我刚刚跟我辅导员沟通了这个事,她让我跟你说下明天要不要来学校,可能要一起去警局报警。”

自杀前一天发微博“明天会出太阳吗” 随后吞药自杀致脑死亡

记者从10月17日小韩男友小郑(化名)给小韩所发的短信中可以看到,小郑给小韩发了5张小韩相对暴露的照片,但是记者看到时都已经经过打码处理,在随后的短信中小郑表示要“我马上把你的裸照放到学校论坛里,明天我就去查你爸妈,给叔叔阿姨一个惊喜”。

小韩的母亲庄女士11月17日告诉记者,小韩是在10月28日晚上被发现吞服晕车药的,当时距离小郑发威胁短信已经过去了10天的时间,“但是女儿一直担心小郑还留存了照片的底子没有删除干净,我们感觉她一直活在阴影里。”

记者从小韩的微博中看到,在服药自杀的前一天,也就是10月27日晚10点,小韩发了出事前最后一条微博“明天会出太阳吗”。

“当天晚上9点多学校老师查寝,发现她没有在寝室,一直等到10点多还是没有回来,于是学校联系了我,我一周前曾经去过学校,当时住在女儿所在学校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的学术交流中心酒店。”庄女士说,“我当时就想女儿可能去了那里,学校赶紧派女儿的室友去找,最后在其中一个房间找到了女儿,她当时已经口吐白沫并全身抽搐了。”

记者了解,小韩被送医后心脏停搏后复苏成功,但是本月11日,已经被医院宣布进入脑死亡状态,“就剩下一口气了。”小韩的舅舅说。

“见证”女儿分手 母亲劝女儿不要报警

庄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小韩平时很乖,甚至几乎不会去自己没去过的地方,她也是10月18日接到女儿电话才知道女儿交了男朋友的事情,“男的是93年的,现在已经工作了,女儿发现这个男的还在和其他女生交往,便提出了分手,女儿其实没有别的要求,只是希望这个男的能够删掉裸照。”

庄女士告诉记者,之所以男方在和女儿交流中会说“去局里查信息”,是因为她听说男方的父亲在当地公安部门工作,“她前男友一直威胁女儿说,如果不复合,会去公安局查到我们的信息,并且把女儿的裸照发给我们。”

为了帮助女儿拜托困境,10月20日庄女士特地从漳州赶到了福州,见到了女儿的前男友小郑,“他俩当着我的面说以后不再联系了,算是分手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他,他对人很客气,对我也很客气,现场删除了女儿的照片,一切看上去还挺顺利的。”庄女士说,“女儿当时怕小郑留下裸照的底子,就问我说要不要报警,但是我担心男方的父亲是警察,而且就在当地,而我们是外地人,怕我走了之后女儿受欺负,就劝她不要报警了,这也是我现在最后悔的地方。”

男子父亲:自己确是警察 对儿子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记者17日上午联系到了当事男子小郑的父亲郑先生,郑先生表示,自己确是当地的公安人员,但是事情的发生和自己的公职身份没有关系。

郑先生说,出事后他已经报了警,儿子也配合警方做过了几次调查,期间儿子小郑的手机也被警方收走,可能是警方需要从中调取聊天记录等信息,“事后我也问过儿子,儿子说那几张照片也不算是裸照,都是没有脸的,而且也穿着衣服,只是可能比较暴露。”他说,“前几天我让儿子去医院看望过女孩儿,但是女孩的家属比较气愤,其间也把孩子的衣服撕烂了。”

郑先生17日告诉记者,自己也是在小韩出事的10月28日晚上才知道儿子交了女朋友的,“当时是小韩的妈妈给我打的电话,我开始还以为是诈骗电话,后来问了儿子我才知道出事的是他的前女友,就带着儿子赶紧赶到了医院,我在医院还把儿子打了。”

郑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早年离异,也是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而自己只是普通的公安民警,“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按照正常的程序走,现在出了这种事,绝不会有包庇纵容的可能”。

律师:女生遇此类事件应报警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他表示,刑法目前没有恐吓罪这个罪名,如果恐吓威胁内容涉及到金钱财产性质的方面,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在这起事件中,虽然男的发信息威胁恐吓女的目的是让女孩回信息,由于其不具有财产性质,故不够成敲诈勒索罪。

“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5至10日的拘留。”付建说,建议女生要在与男友交往中保护好个人隐私,而如果收到恐吓威胁后,选择忍气吞声,这个时候就会扩大对方的“野心”,对方会利用你的恐惧心理,让你满足其无穷无尽的要求,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在收到威胁恐吓短信后,保存好短信作为证据,及时与家人沟通,同时报警处理。

来源 | 北青网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