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可在横琴执业
2019-11-15 16:28 羊城派
《规定》从适用范围、执业条件、备案管理、服务模式和行业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文、图/羊城派记者  钱瑜 
珠海横琴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打开”一扇大门。11月15日,《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横琴召开。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悉,《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扩大内地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推动内地与港澳人员跨境便利执业”、“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试点允许取得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等港澳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为内地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雍灵称,珠海横琴是全省乃至全国第一个将《规划纲要》此项要求立法落地的。
《规定》已由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今年9月27日通过,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十四条,围绕推动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横琴便利执业、有序服务的立法目的,从适用范围、执业条件、备案管理、服务模式和行业监管等方面进行明确。
据介绍,目前,进入内地的港澳建筑服务业主要是采取CEPA框架下的准入方式,即港澳建筑企业和专业人士通过资格互认或申请取得内地资质才可在内地执业。新出台的《规定》明确:取得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可以在横琴新区范围内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即在横琴范围内,认可港澳建筑企业和专业人士在港澳获取的资质或资格,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服务活动予以认可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为实现内地与港澳制度的有效衔接,法规从几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一是横琴建设主管部门对予以备案的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根据其在港澳注册范围和业绩备注其业务范围,并向社会公示;二是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应在备注的业务范围内提供服务;三是港澳专业人士直接提供服务应当加入已在横琴新区备案的港澳企业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内地企业;四是专业人士提供需要加盖内地执业印章的服务时,由港澳专业人士签字并加盖其所加入企业的公司印章。

由于港澳与内地制度体系、标准不同,为使规则明确、指引清晰,法规有针对性地作出如下规定:一是已备案的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为建设项目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内地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内地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二是横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内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标准规范,对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管,并将其从业情况在横琴门户网站公示,知会香港发展局、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和相关行业学(协)会。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黄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