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澄公宣
“今天我驾驶摩托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澄海交警部门查获,在这里我恳请亲戚朋友监督:今后,我驾乘摩托车一定戴好安全头盔,守法驾驶,文明出行!”
如果你突然收到好友这样一条另类“求点赞”的微信朋友圈,不要惊讶,你的朋友绝对没有和你开玩笑。他们如此一本正经的在朋友圈曝光、检讨自己,其实是因为背后有交警们在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操碎了心......
听起来是不是很新鲜?原来,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秩序,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汕头交警澄海大队从11月12日开始,便紧密结合辖区交通实际情况,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据悉,此次整治,当地交警部门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手段,教育方式不再局限于现场面对面教育,而是为未佩戴头盔的小伙伴提供了三种特别方式,由其选择其中一种接受教育并承诺今后安全出行,邀请亲朋好友对自己进行监督。
方式一:请5名亲朋好友到现场对违章者的承诺内容进行监督,同时请亲戚朋友携带安全头盔来给本人。
方式二:本人自愿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60分钟,同时请亲戚朋友携带安全头盔来给本人。
方式三:发微信朋友圈请20个亲朋好友对本人今后的交通行为进行监督。(朋友圈内容例文:“今天我驾驶摩托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澄海交警部门查获,在这里我恳请亲戚朋友监督:今后,我驾乘摩托车一定戴好安全头盔,守法驾驶,文明出行!”)
无论当事人选择何种方式,均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以后守法驾驶,文明出行,并请亲戚朋友携带安全头盔前来现场给本人佩戴后方可离开。
汕头澄海区交警部门表示,如此煞费苦心地在以往劝导、处罚的基础上新增了这些特别方式,归根结底就是让广大车主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希望通过这种教育手段,在对当事人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又能以点带面,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从而带动更多的人文明、安全出行。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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